昨天是交房日。前天去见律师。律师先收了我的银行汇票,然后让我签了若干页的文件。律师突然说,嗯?怎么没有卖方的文件。然后就打电话给对方律师,说,他只有遗嘱的复印件?接着blabla的又聊了很久。我当时就有点不好的感觉,房子买不成了。后来律师说,卖方没有找到遗嘱的原件,法官会宣判该复印件是否有效。 & x4 s; A# b8 t1 E a' K4 ~! J( r) }房产证 land title 上是卖房人的父亲,卖方以 executor 的身份和我签署了卖房协议。realtor 说去世的父亲和母亲分别有自己的子女,而且这些子女关于不怎么融洽。卖方是title主人的儿子,他用遗嘱的复印件,说自己是 executor。( O* g( J2 q" M3 L. o: j)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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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今天就开始收拾房子了。房子有5英亩的地,房子也大。虽然装修的工作量不小,但是我已经准备好了。前几天还买了个新卡车,准备拉建筑材料。水,电,网都转到自己的名下了,也不得不取消。总之,非常的失望。 * i. v1 {& q/ Q& f* s; r8 U K; v ] y
卖方准备上法庭,让法官核准他的遗嘱复印件有效。法官肯定要征求其他子女的意见,是否同意他作为 executor。大家说,法官 approve 他遗嘱复印件的可能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