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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报0 P$ P% ~1 u, v; n$ ~# U8 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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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一项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安省有41%住宅业主及45%首次置业者承认,他们曾于买或卖楼时犯错,主要由于未有做好功课,对买卖楼手续认识不足。
2 ~4 F. W: m3 K, t后悔未深入了解就签约
9 t& a) W4 F+ x该项由“安省地产议会”(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 (RECO)) 作出的民调显示,21%受访买家感到当时应看更多物业才作决定;有15%买家后悔当时无聘用住宅检查员;9%业主感到当时应花更多时间寻找合适的地产经纪才决定聘用;有14%买家后悔当时无深入了解所签的合约。 & j3 M5 u& N% h5 D; {1 J2 e& W/ R/ y$ L
RECO的注册主任里彻(Joseph Richer)说,不少人在买卖房屋时会感到混淆,倘若能花点时间做功课,问一些问题及聘用有注册的地产经纪,便能减少错误。 % ~; H3 R" R( S( x# m1 e
该民调指有32%首次置业者认为自己对置业的知识不足;安省只有一半18至34岁业主感到有足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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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RECO现推出1项名为“事实或虚构”(Fact or Fiction) 的公众教育运动,向公众提供有关地产知识。 ( }1 f9 C) c- A
: v# ~2 u; t: F5 ?RECO指有最多买?卖家不清楚的地产手续包括: * Q, f& U$ S- D" s
(1)52%受访者误以为买卖家与经纪的工作合约条件是划一的,但其实有很多是由买卖家与经纪商量决定的,例如聘用经纪的时期等。 $ r# w5 T3 U8 n. @
(2)43%买卖家承认他们其实不明白合约中某些部分内容的。 ! h( I* d! [$ z9 E/ K4 B' I% ]
(3)36%业主误以为当签约之后,买卖家双方都有一段能取消合约的冷却期。
, f( E# c: Z, D(4)26%误以为与某名地产经纪签工作合约后,可到另1间地产公司聘用另1名经纪。 9 w8 M, B5 B3 x+ ^3 S+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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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不知道1名地产经纪可同时代表买家及卖家。
' B1 f: e! v# K- H. m! Y' v(6)42%知道于买卖家双方签署同意“多重代表”(multiple representation)后,1名地产经纪可同时代表买家及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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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买家误以为若签署有“有条件offer”(conditional offer)后,但最终未成功时,买家可自动取回订金。但其实订金是由地产经纪做信托,要买卖家都同意下才能交还,否则要通过诉讼,由法庭下令才能归还。
# r/ Z$ ^8 `$ F9 Z: [有地产经纪表示,他也同意有不少华人买家对上述规则并不清楚。
; f' I* @- }5 J2 @/ s他又指出华人买家较常犯的错误,包括买楼花者不知道有“新屋保证计划”(Tarion),很多时付了多至20%的首期后,不立即去银行寻找按揭,一些等到收楼时才知无法获按揭,要被迫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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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称,另1项是购买二手公寓大厦单位时,买家花了150元向管理公司申请获得该公寓的status certificate资料文件后,有交给律师看该物业的财政状况,查看管理费会否突然愠升。但买家自己未有细看文件内容,引致例如其后才知道该大厦不准养猫狗,因而被迫放弃心爱的宠物。 ' K9 n6 }7 t# H! b'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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