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产品交货期已过1天;量规有待校正。 3 X9 l6 R! n, |5 o' b2 n
检验员问经理用什么量规?经理说,就用这个量规(因为第2天要交货,没有第2个可用的量规了)。 ) v8 ~4 o! F) P& \: q- y& O
检验合格,第2天交货。顾客没有投诉--(因为产品仍然在误差内) ! Q0 F0 R b! _$ B3 t3 n
第3天,经理和检验员一起被解雇了--因为用了有待校正的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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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交货未必是他的责任,可能问题在其他环节,炒的是其他人。; ~1 k. d' Y$ t9 g# U3 M* ]
2)晚交货也不见得是什么大事。打个比方,就说到餐馆吃饭。一边是晚上菜5分钟,另一边是菜的制作没有按照规范,那个风险更大?固然,这次客人没吃坏肚子,但下次吃坏了怎么办?卫生检查通不过而被迫停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