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风 2 @6 t1 h L/ G; u% v0 z q( w. e
今天早上,和往常一样开车上班。路经一个十字路口,停车等红灯准备右拐。这时一辆警车开上来停在我车后面。我是一个开车非常小心谨慎,相当守纪律的司机,所以也不介意有警察跟在后面。这时信号灯开始变了,左侧路上有三台车黄灯未停,特别是最后一台车完全是闯红灯。当时我还在想,这个司机麻烦了,我后面就有一辆警车。果然车子开动后不久,警灯开始亮了。不过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这辆警车没有去追那个闯红灯的车,反倒是冲着我来的。我很纳闷的停下来。一个年轻警察下来说我车牌上的sticker没有贴在车牌的右上角,并给了我一张110元的罚单。于是我问他,我是否有任何不安全的驾驶行为,他说没有。我又说,我是否有任何不良记录,他说没有。我又问,我的sticker是否有效,能否看见。他说能,但是没有贴在右上角。 : E- l1 o: f6 N ; l! w' B$ ?5 y* F% H K2 V& O
我于是说,因为这个对自己和别人没有任何威胁的小错误,你完全可以善意的提醒我,马上让我改过来。但是你花了十分钟时间就是为了给我一张罚单,同时对另一辆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闯红灯行为视而不见。而且我认为因为这个错误罚款110元不合理不公平,所以我一定会上庭。我认为你这是对公众不负责任,只会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和时间。现在我理解了为什么福特市长要消减警察的预算,因为你们经常是该管的嫌麻烦不管,反倒是浪费时间金钱去大管而特管一些未必应该的小事。& T+ \" p3 R z9 J0 m6 I/ c1 e
按照某些人士的理论,如果你对加拿大有不满,你就应该回国,哈哈。; g1 b$ t- ?: z b0 z
你怎么能抱怨加拿大呢?3 [ B- @3 \$ Z. A
-----这不是我的观点,是某些人的观点。 . M/ P) w. T Y) A6 I) k+ c' p" ^+ L5 D4 p1 Y
我支持楼主抗争,而不是回国。
前天我去办汽车注册(Edmonton City Center 3 楼),因为看过这个帖子,我专门问了政策部门的办事员,要如何贴stick,并讲了楼主被罚的故事。两个办事员证实:月份的stick是由他们贴在车牌的左上角,再给车主。年份的stick通常贴在下面的两个角,也可贴在右上角。没有说必须贴在右上角。后来开车时,我也特别注意其它的车,大部分都不是贴在右上角。楼主说的stick,是年份的stick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