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请教个问题,我在2009年底回国,因当时经济不好,工签不批。回国后以经验类申请,今年初收到回复被拒,原因是我在加的合法工作时间不足24个月。很冤,当时不懂规定,我妹妹以小镇饭馆的名义申请我来加工作,但抵加时小镇饭馆已经卖出,一个月后在St.Albert经营另一家餐馆带酒吧,但当时未办清手续,因而,我没能办理新的工作许可,就因为这个原因,这一年的工作等于不合法。我给负责我案子的移民官去信并请我妹妹同时发信,试图解释情况非我能左右,但至今没有回复。; L# X F4 d! {" j
所以,我打算重新按独立技术移民的方式再申请,请大家给些参考意见。谢谢。$ O' ^ v* U. R
另外,如果大家有能力帮我安排工作机会就更加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