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提前解除租房合同(12-month fixed term lease),我已经提前两个月通知了房东,可是房东说即使提前解除合同搬走了也必须把剩下的租金全部付清,我查看了我的租房合同中并没有提及这一方面内容,所以想请教大家他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法该如何解决呢? 5 F2 g8 w& Y8 H( \8 L5 A) {. m. o# A* a9 F
谢谢啦~~
楼主态度比押金帝好多了,就愿意跟你多说话 ; A' Q0 i" g z$ ^' b* c6 O4 E 7 a5 o7 A' |7 x; A你签的一年的term,原则上应该是比按月或者半年的合同每个月房租便宜,但也就要求了你必须注满1年,不然rental office不就亏了?所以不管你提前几个月通知,都是要付满一年的房租的5 P* {) T X2 m6 c1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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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好的房东可以跟你商量,但即便是遇上态度不好的房东,你也可以采取转租的方式来帮你自己解决麻烦,只要你找到下家愿意住进来,平稳过渡,那房东我想应该是不在乎到底赚谁的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