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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黄2 {& @2 S2 P6 ~2 m
. _3 ? R s0 }) U3 g0 F2 h是否加入外国国籍,是几乎所有海外华人面临的重大抉择。那么,国籍是什么?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牵肠挂肚又梦中惊醒的国籍问题,就这么简单? * \9 J% b- J; t# | s! A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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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简单。对海外华人而言,国籍问题比其它国家的人更显得复杂、头疼和伤感,原因是中国现行法律严格规定“单一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叫“张三”或“李四”的你,入籍后就变成了“三张(威廉)”或“四李(约翰)”,你在国内的户口、社保等都被取消,你就是无差别的“洋人”,无论在宾馆还是在商场,你“享受”外国人的礼遇。恍然间,高堂上的父母发现,膝下跪着的儿女突然变外国人了;一方入籍的夫妻突然发现,自己的配偶成洋人了。惊叹?伤感?有趣?公墓里下葬的某一墓主,突然变成某外国人的祖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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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V3 n) u8 Z! @不仅如此,入了外籍的人回国时就和外国人一样,每次入境最多只能停留3个月,在经过批准的情况下,一次入境最长期限可以延至1年,也可以申请5年内多次入境签证。几度进出,你会逐渐接受这样的事实:我是外国人,我是外国人,“中国”已经是我前世梦幻了。( L1 a$ w; P6 I2 {+ D' D( e
l) _+ F' Z% h2 K一、入籍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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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O: ]* J此话题可能会有许多答案。就我个人感觉,入外国籍,就是为了“生活需要”。不需要遮遮掩掩,也不需要添油加醋,作为普通百姓,还有什么比“生活需要”更来得至高无上?2 S* ^7 H# L% e* I2 J- s
2 ^) [! A' k: V/ _0 l, ~8 ^/ Y% X二、入籍后的华人真的变成外国人了吗?& f# ]* [! Q3 }! b* f7 d. z& j
! J1 e; h% F& L& V. B) m* Q也许你可以改变你的待人接物方式,改变你的世界观、人生观,但难以改变的是你的传统思维方式和你的口胃,即便你洋化到汉字丢失,修炼到纯真的“香蕉人”,你那爱尔兰邻居还会视你为Chinese。事实上绝大多数海外华人基本生活在华人社区,从超市到餐厅,从传媒到论坛。私人电话进出最多的,也一定是你的华人朋友。我一位朋友,入籍7年多了,每天看国内电视频道,对国内杂事,如数家珍,让我很是吃惊;还有一位很早移民过来的蒙城老友,早年就有强烈的外向情节(我喝豆浆时,他已经在国内喝咖啡了),去年我去他家house warming,见他在安装天线,说是为了方便接收CCTV-4,让我很是惊讶。传统和文化,是每一个海外华人割不掉的牵挂。1 {% _* ]; W)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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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那些整天辱骂中国、被视作“反对派”的人,作祟的动力也是他的一颗“中国心”,牵挂他脑神经的是中国,不会是肯尼亚或委内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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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z# {3 q. @1 j* @三、是什么原因使入籍华人“被外国人”了?% m4 T. A' ~0 ^! ] R
2 k8 a- I2 _2 y如果有选项:1 ?0 i! {6 }: \! g/ _
A、入外籍,坚决放弃中国国籍;) ~/ X- d- ]( P! Y" o
B、入外籍,保留中国国籍。
& D, q) J8 D- L S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会选择“B”。但是很不幸,入了外籍,我们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者说是“被取消了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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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即便是那些“单一国籍”的国家,也基本基于“血缘国籍”和“出生地国籍”两种法理理念。可为什么到了中国就那么的干脆,那么机械,那么冷酷,那么的一刀切把取得外籍的原居民视作外人?海外华人对祖籍国关切之深,贡献之大,太平洋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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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没有能力揭示真实原委,但想作一些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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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单一国籍”制度说起来并不是什么自古以来的“祖制”。满清时期没有,民国时期没有,即便新中国成立以后几年里也没有这样的法规。1953年有一个雏形(并没有有效实行),真正实行是起因于五六十年代印尼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排华事件后,是当时的中国为了避嫌,为了逃避干系,呼吁当地华人加入其他国家国籍后要尊重所在国家的法律等,并主动在法律上规定了“不承认双重国籍”,彻底把在那里受难的华人与祖籍国关系斩断。清楚地告诉印尼等国,嫁过去的女儿就是你家的人了,怎么整是你家的事,与婆家中国没得任何关系。印尼等国整了半天,看看也推不出去,只好接下这帮遍体鳞伤,曾经是“中国人”的“印尼自己人”。惨!可以说中国现行的“单一国籍”制度,包含着一段中国人的屈辱史,是一项很不负责的历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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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p4 E( g7 q4 {) d7 y但为什么时过境迁,中国现行的“单一国籍”制度没有丝毫改变迹象?我认为:+ @, g0 U8 K& Y7 q* H* {, j! ]1 ?)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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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需要:持外国国籍的人在居住国如遇司法问题,可以申请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提供帮助,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外交保护。也就是说,入加籍后在大陆“犯事”,可以要求在华加拿大使领馆出面保护或周旋。这点很伤脑筋,以国内如今的执法思路,已经习惯了“说了算”,弄个“使馆出面保人”,不爽,很不爽。如果那个人是什么陈大波或张黑痣,问题就更复杂了。所以,宁可斩断。简单了,也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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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需要:海外居住久了,虽然未必会沾上洋骚臭,但多少会染上“自由言论”、“纳税人意识”、“私有东西不容随便touch”等“恶习”,这些往往与国内现实生活不能同步,也不容易说服。麻烦、刺头,把他当老外敬而远之不就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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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众心理:如果在没有做任何解释前提下进行全民投票,我相信,绝大多数国内民众是支持“单一国籍”的。没办法,加拿大老移民会用警惕的眼神看待新移民,唯恐被抢去了什么;大陆民众也会以羡慕或奇怪的眼神看着出去的人们,猜想他们会不会得到他们所没有的东西。不希望别人“两面捞好处”是人性的一部分。却不知海外华人如何脚踏实地艰辛拼生活的。* u( }- D9 ?0 }' ^9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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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说,目前国内基本没有接受“双重国籍”的基础,这就是现实,无奈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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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应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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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外华人数量日益增多,要求“双重国籍”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我估计近十几年里要想彻底改变,希望不大。比较现实的办法是采取“折中”办法----采用“返乡证”制度。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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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不违背中国现行的“单一国籍”制度,并创建相应的管理办法;! ^$ @8 [% h$ T6 w# G; e. l
2、持有双重国籍的台港澳民众可以持有“返乡证”,而大陆出去的人却没有资格,这不公平。如何面对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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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啊,国籍,海外华人或许不知道怎么把你丢失的,但总允许把你找回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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