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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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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0 V$ E1 y( N; W. L/ ^# |/ X0 [* z
4 k1 N1 e$ Q* i, b& l1 b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 A+ I) D( `6 I, V
' C6 Y5 S& e  ^7 i3 P+ J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 N* ^( r1 B3 K6 \9 N3 L; J$ s! y* O0 l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d- D9 {2 E; E1 A! _" H# ^3 c
9 T) f3 H2 J8 ]- y- ]' x2 j$ w: B- U( t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L$ o  r( \. [+ z$ {  G$ B( u9 V
* A: m/ b& W! Y' N( |3 R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0 b. B) C8 ~, P% E# E6 b

% M/ x( D- X# X5 e' i% B+ @- s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J+ [, E  _. F) f1 v# m1 k1 z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S  P$ ^: Q6 _! e! g8 U; `3 C4 n3 C+ U
8 R. v( K% t* [- g5 Z  U! C# B7 a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k9 d; K  R3 ~- q6 _2 x( m
5 _1 c+ e$ i! u# [1 T"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J0 h" u& U7 c4 d4 M
+ [! B7 }7 G/ P- ?% x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O! N" Q! ^. q  n$ r5 j* W+ T
- F' N0 O  e1 B5 V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7 c% z& S5 L) X, ]0 Q2 @

' G2 z; j9 U; q% p6 T; A( d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G& {' t' l4 [* D
% i7 @! B. o( ], y$ g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1 b' {6 y' `( l- O0 X
4 ~1 L7 S) \-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 j0 b) E( W+ w4 h& e7 k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2 l) H. U3 d: |8 w" L- p, e' c  K% [' n  S& \3 y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C9 I+ R) F( b( a3 l9 P0 r  u6 [, X2 l" C# u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H1 s! I5 O- w9 ^3 C0 r! C, h7 M! H/ h7 v' \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0 z) M4 ^/ E, j9 E5 p
* ~7 e4 N& }* Y: }& C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5 M: L  _8 S! w( Q" `+ X1 x% c, V" Y. i" P" A9 K1 h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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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2 g0 H$ j1 {; F9 j* n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r4 e) k! x& y, e5 O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3 }& f' D% C
: d: L9 [) h( Z1 ~5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s8 d) N" U$ \, [6 K* D3 n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2 m5 o1 L  L) l/ W  K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0 G" U& q( r6 V  A. ^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z# q# i; w9 q* H' x3 N, i5 J  j( r1 w6 `% y8 N' i7 Q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_( I. t, R1 Y  R7 x; c

) N) k" }4 m' i/ h  {2 r$ k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3 p9 Z# p! m) v
: K& |% o, ~) A4 W2 b- T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A4 w$ r, y: J6 K7 b; Y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R4 h3 o8 \- V/ Y9 X%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i/ R+ I! V, F8 P# C0 q" ?5 t) [4 o& L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_+ ]; Q3 c% I0 A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1 p$ L6 F0 j' @
+ Z( f. G  c9 S. l# c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x) Z5 {6 g7 Y: q; E0 M+ f
2 L& l' E, s7 A" v5 G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0 v" X' O3 E+ G! E/ c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R9 E1 G' v6 Z

( E/ a/ L6 c8 {0 V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F: Z1 S& Z" c3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Q( A5 V, e8 r& I9 a) P" {% A2 l言重了,, o- p5 ~# z. u; s) h8 K3 f: i

# D1 x. a" A% I, k' O: Y' K  U8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O' j+ @' \6 W+ T4 F
% @! M  K$ h8 j6 h  |8 U%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S! b6 {! Z" O0 T8 ^" T8 x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b( X+ g& Z9 [" m+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k: u7 `" b# ?1 c9 H' e9 c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Z% s) f. V. H. K( }, V" k8 v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2 a, Z7 E+ @2 W/ N4 N+ t) Y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4 d- \/ c& Z8 }( O$ E$ I1 F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5 Q5 f' h1 q2 ?$ [, r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P9 h8 _% ]7 X1 m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0 u: n( e1 o% j, t. A" A: o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8 c! R/ B  ~! y$ e' |2 k5 v9 }1 t
- m$ X/ H0 e, a1 Q3 i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Y8 \1 X# {$ h4 [/ \: Q! J
1 Y" h3 L7 f! Q& W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9 J7 o6 X- x, g/ G; U7 b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1 Y1 x9 I/ g# N- @4 A- k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6 n8 k' b* H1 }/ S% c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U( E0 D8 u1 C' M$ D( s( F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7 e' L& i* s& y' T$ Y4 C: B( q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u$ J8 X) X% ^) H; t/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3 Z/ X+ R% a8 S& a6 _1 o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Y# C" t( j- @. G' |/ e$ i) @; H( w
; _1 O- @1 ?2 @+ n2 ~) i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W3 [& W2 a) u! U' y. e- y" O! F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5 t* r. k" b" r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g* ]( J# g) Q! L! d" X6 d& T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3 T4 M4 O8 v9 c; r% |0 k7 {  B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1 |1 D& k8 I9 H' N% K6 p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Q1 j' n$ ~) C% J! R+ d* P/ s/ m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L6 d. j5 R7 y#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6 V- S  p8 V  b5 y" Q

* o2 p8 {* i. @; M! k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2 a4 _+ s2 w- {- w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P3 p4 Q+ [# @! C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X6 {4 A' r/ l- X5 w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7 F: t# `% R1 B8 H8 i-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4 r  [7 c$ n# x( A% j, R. L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A- q% h) ]# Y5 r6 _" L/ K1 m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2 k! Q1 I$ i) l. I5 O) Z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e  B* T$ {# v' ~) z7 D, k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_0 r: y% U+ M$ ?) s/ v5 ], W都是不合时宜的。
8 P7 K7 `5 p! m6 C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m( b  B6 ^1 I& S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G5 i3 S- V1 H  q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3 z$ @8 F, W& p' Z9 h3 p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2 S$ s6 h+ Y! O1 J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H- e/ u0 W1 C9 l1 {*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9 P2 ~( k' }' W. G! V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I+ g2 X- [% j  {3 a5 M  {7 F3 o4 a  f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3 Q3 o: Y/ v" g- T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w5 Y0 ^3 c" ^9 ?( d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d4 T5 w6 w, J7 j1 w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6 _: h+ J1 a5 J5 [- ]1 |( u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R0 R1 s+ t- [8 Z) P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6 b9 K0 }, F3 ?  V7 k" C! T7 `  n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y8 {  F7 r6 v* m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7 w/ t% c; W/ V: G1 m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2 k  {" I  K2 u( c: J) v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r" N; x' k. y
+ h8 ~, D+ V' A. [, J2 v2 t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l' W# |& w7 E+ P( u' j/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8 f9 E, B. d0 W: b1 q
6 W9 f5 ^+ E1 s% P8 U, D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n4 _: u9 T8 ^. ~) Y+ e" c$ R* Z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4 h! a  e) l6 r* D! H. b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B) q  Q" S2 B7 e; \3 d" ?
' S( E- K' m: u0 G  p; H) r1 _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6 o( v: U% R7 }* |  M, b; f% R( m7 [+ Z! ]3 e.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X5 r  q8 S" @; g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1 S2 v. n8 V& A( Z! Y* `& S3 I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h. G( i# a+ T6 W& T7 Z'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G$ ~9 @. B' y+ K
都是不合时宜的。
/ g8 x/ E1 W- V! T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_+ ?; \8 X4 n! V. x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N# L  ]9 ~1 R9 a* x  e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u  K- K6 f/ ?8 S( M5 S9 l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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