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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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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S# x) j8 N* a- R1 l
$ H9 \5 c! `1 _7 W! M: K, C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R4 I, ^1 z/ a; ~5 J
" g2 f# ?' j2 H* E  _# Z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3 [9 B: [; y2 c4 \2 n

) U1 L. ^' }* {/ {% q4 N; V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k. K4 E: _! H" ^3 V( d; N, J2 t- Y- ^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G# D, C4 e6 e* n

  z9 f+ s# Z# u# c) M1 c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2 ?2 k; q( D3 T. X% C. q
6 i. O9 i/ U( R2 ~! R/ t9 }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s7 Q: h" ]; k4 w
! f( u, M8 C+ o3 H% e3 p# u“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C8 q( u9 a% i8 v/ u4 J- C
4 T  e0 ?1 h4 p7 Y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C4 S, h7 `  O3 S1 R

# ]) H! R( \) I/ s% d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i  h+ G/ z4 _( v

+ G7 S. R/ g6 e$ l4 u% N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d9 O  m$ a, Z. C+ N* a; x; h  Q  X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V  P; l( K" v3 }% \" Z/ ]) @
9 z8 ~1 S5 |& R, t: |( K0 G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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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0 d% p/ R. F& R" `/ q/ s2 c6 y# g4 V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I; Z. X! `" w/ L  ^( A7 n  `
4 U7 S5 }6 t' E5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0 B) {* O% Y7 |2 c3 d# A8 A! q9 E$ q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g' r% e/ P. B0 a# ~6 k: K) ?
5 f0 z' ?: e3 X7 G  |& |* ?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o2 W) |) N2 s; z$ Q. S7 A* S$ U, T0 J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X' R; F. R9 v* o: [: ?
$ Y- U0 B0 @( r6 g0 l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2 \/ W$ S) b" \% |

' j# W; d, |2 X! x: u& n2 z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d/ l9 }8 \" C. s: p3 j
7 C5 `: o0 h/ f3 M$ e%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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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9 ]0 O, R/ y8 T1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1 J' Z; d! z5 W" H' u  g6 f/ a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P" m8 U2 i! Y; G, ]2 D- L! ]! D
$ B9 E) h- z2 d, {- I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8 u1 z# m5 ^/ R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Y* t+ C/ r  ^; D/ D) m- T+ K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O- y. [* T  r* k4 f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6 }! V2 J' e7 J+ H" Y. [
4 m! Q. S  Q7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2 p- E4 j6 ?. o  u/ k* F0 z1 a4 x
8 E9 ?" `3 Y: f: \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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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1 S, ]+ D' e- O+ V( m

% s' ^- u" A' H& P4 T+ {/ m+ c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2 W. ?. h( f& s( _' c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 w1 X* A4 i; E' d+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 q/ `; l1 y5 k  X6 C2 S* f4 S5 ^; z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0 ^/ K% s/ _. i! F9 I8 g0 t1 n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Q8 Z8 O# i7 H$ L9 _4 V3 r

0 W9 e8 q7 K- j/ A" D8 V3 L0 v* U1 E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1 J6 X5 p- m

7 `2 N& U8 Z0 g# C6 X3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f& V* b( z6 e& A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8 O7 [  ~9 X# b( i5 T
5 f9 e# K5 p5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1 i  J: R" f: j6 v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d6 K  R7 u, N& D
言重了,9 G: G: R4 Q8 N# @) T
" o  _3 z. ]1 `) v* e( t* Y  a* r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B( P7 L5 w, q; L( c) N) z: J3 l0 B3 Y, q% b' }# n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8 q+ e' \' k/ W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b" ~9 X, C7 u3 b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D+ Q# L# o0 P7 M: v- k9 Q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A3 C( {. g: V7 i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4 m5 X, i! [" m*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c5 g; O' m% `8 p& S6 z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1 o* @6 F7 t% q" @2 i2 u( @) _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J1 \; g! s" w9 y3 I/ U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2 D4 `" @$ M1 z! O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1 K, }" v( h0 s. }' a! O5 s" j+ b" y" ^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7 i5 r) L( K; b1 f4 N0 i
* G9 Y0 ~: x, Z3 G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G  e% w3 W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0 D( X0 Z" L/ e. ^& p1 N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z4 O* |. `5 r6 c6 K$ y3 K9 F) N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f8 }( O/ Q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b9 w1 U4 g0 L7 V# F) v' ]/ Q" M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0 z3 q' I( g: U$ F: N4 n!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w) r8 Y( u! x  u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3 V6 f5 A+ J8 E5 d" \2 z  }( a& X1 r6 D; d6 q)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0 X: Z+ v+ y# Q) y' q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R- C& w  I% @/ L4 Z. }  q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6 c) U7 g6 ?% |" Z8 ?: q2 g5 ]3 \; R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3 ^# y& M5 W  ]" U& n2 L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K# s# F5 r5 E2 c2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 G3 X" ~8 d* [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w, i5 A! c" ~7 Y! R6 q% b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Y8 |8 u8 b6 y+ P5 H+ U

+ X) Q2 L# M2 u$ A6 l: t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3 \3 l: `. h! [) E7 G! p6 R4 _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U1 d  @/ g- e5 |1 n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1 z$ O8 F- x; a% P+ \( q  Z% u5 S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n% X: U0 q% F+ z* H# B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p: S" `- A1 ~% s" \5 b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5 m$ b1 T) _# u2 m7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7 ]# D" n; l1 F2 R' k& J8 N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6 T& ?1 j( H( t. T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q" l% _# j7 r+ j8 H6 [7 ]
都是不合时宜的。
+ o- B- Z( m7 o1 n% H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8 ~1 H$ F! q% L: Z- [) Q8 u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K/ P" N5 O0 J# E' ~# h- w! ?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d4 V1 y9 G& w8 Z) O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3 n# h2 \9 a7 S9 X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8 S3 O7 A6 m/ U0 s#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3 T, j2 X7 w  V  _2 B1 q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n; v5 ]1 B. `- M! Q( n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_% W, C* k6 U4 U, H) k  x7 U) J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U# u$ G: W# C1 J  O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o0 U( ^! C+ [4 S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s3 I+ F$ `8 d. W" f9 G7 r; V" l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R( E( [! o* I5 {# o1 F" c/ P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A2 v: Y& F0 K( i1 Y' J  C, T9 O( U6 X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3 Z6 s1 J, t& N1 P: ^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1 p/ s" h6 l3 k7 C" P7 q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Q3 i% u+ c; f8 ~; p8 d) @- s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4 Q' G* f! P. h& y

; p+ E* X; d2 ^: T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J- ^& F, B5 p9 A% I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i- r" h" |! l9 q0 ?0 S1 I4 E! C6 Q; t$ B7 F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q$ e2 [5 T+ _- C3 p/ F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0 c8 I7 M2 L, E9 L0 O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t& U$ ~  @: ?7 a' P  B' X; O& U: ?* o  |" [4 I7 h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P( v# s* V, H
# F3 U  T0 v! o1 D8 @/ t0 t7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9 M9 ~; e% u$ I6 l- }# C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6 y: z! m: @+ P8 t# J" I+ Q; P9 K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1 Q) O! K- ]. R- }% p- {1 I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F+ J- M2 Y: P8 g9 Q都是不合时宜的。6 d  m& x4 F. @" J$ h( b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4 o% W# x  @8 t* W3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o9 z# C5 @" i1 ~( k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3 D* ]# O. Y6 N2 v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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