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275|回复: 56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y" o9 A8 s* r5 l5 ?8 i3 r6 `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W6 S7 ?3 r& {4 Q9 y( v
5 ~  z. B+ n# t2 {, f) ?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9 y: S0 V1 `9 ?( c) U, J

8 X; p( \1 h$ ^* R; R( V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d/ \: M. _2 v' Y! W$ G5 X
1 G% I6 j: C' b5 `+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G1 {1 {) u8 M1 b$ V
6 G' p& z6 l2 E' X: N/ B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f) A) M5 k6 |5 D

' M+ ~: `. g; d/ J(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9 p! ^" E* j' [( L) V1 k+ P) q
' @+ @- q. S" Z%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G0 @' |2 H- S$ W# a) r# Y
& x: b/ l0 R6 ~' P' p5 q" Q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Q2 X2 E; L% m% ?
# J6 O- p. y# q3 F  _- o* ^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V5 c8 y# ~6 m+ D6 r
* }" D$ W* w) g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E) J6 s) U! K; |; g% K' [/ A- m( ~  L- `6 W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x  B# l# z2 A" t
7 }+ \' n& |% j, L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m' k' F" \5 K9 R- }6 K7 `$ K% p2 v, q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I) B% g5 z( _2 R: O% i1 ?5 _0 N, m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2 l/ t4 G, C"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8 t9 W% V& n- V' k
2 \* ?( @. r5 a* ^' b7 l/ t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l9 f8 ]+ l, }
0 U4 B1 u" ~8 \7 c; U; }6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2 Z2 e# P4 z. `: l9 n. _4 N) R# m0 Q# v6 ]) |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3 Y5 M; F" K0 D4 C
/ q5 e$ O2 n; s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k& y3 A+ v1 n6 w) b: G( H

* I+ [# q) a: G/ n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7 |/ U+ ^  l& k' B0 Y( y1 t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L  \$ B+ |6 V7 Y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5 ?% z7 W7 H* \; c2 M2 @- w: t8 M% ~" c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8 o( r; T2 w$ F# _! e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r0 L# ]" v3 n" z) Q$ N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p* ]. O3 R3 r. K& w( j# F4 \- A2 g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5 Y0 B( k* ~, x% v+ ]5 O' F( }6 O' B; F1 y3 x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s% z3 N' F7 h$ m9 p
+ M7 T4 N5 Y1 h8 x; ?4 Y2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 Q" R4 R$ m% l% I0 m4 H, O$ h0 Y, m% O9 P' b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W% C6 X# H9 s& ]: h1 g(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6 z6 O# L# w! `2 x"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V, N1 a. R* \1 |: N2 R' c2 `

( ]7 j9 w* }$ h* L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S( I; h- q4 ~" R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x* f2 X3 S9 H
; S1 i* f, p4 `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4 W5 u8 d. O* I! G% f
& N: B  o. ^' ^0 I+ w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p. j$ @. ^! X&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2 d% n8 r& ?# Y3 ~: U

$ B, a2 H0 l- v7 X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2 w8 O8 L( Q  d1 W6 q- \1 q- c3 x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C1 O. |9 w% ~5 I; r: ?言重了,
0 q, ]. m: ~' L2 y0 h# k- j* c+ p+ c6 {9 o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6 s) x' [% r6 b- C" k- v

+ i6 f( F4 H3 l. S' w8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T9 A  s0 x) x9 @' q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S% t, n6 @2 O# r- u. W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5 M! _8 X7 E/ V  U' e3 n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6 R% l3 A, w2 R6 d+ Q" I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0 ^6 j( I: H. ^. M0 H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5 u1 I" t8 {/ |- K! x8 r6 y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4 Y: z% H+ J! m0 R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M" {- S! J1 [1 v( P) A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d( ?$ u! ^5 B4 q( o7 w+ N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Z! F( A- D  @7 S; {' K" B! h: ?6 \2 i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0 _) t) E4 v9 ~; [( H- s# G& R& f" G, I% _$ l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0 \& s* b# m: F3 g'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M, z6 F. u2 a5 ?$ g& j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Y" [% l& F+ }! d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d) t" X$ e3 F. I" @5 l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o2 N8 z8 a8 ^& v; v"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v" ]+ F- U! R; E# h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  w  `8 ^. w. _( g, R) D# p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h! A0 e3 _! V( x- Z3 x& f
$ {+ g5 {" z5 n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Z: Y( g: ]) i7 @6 p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K& C6 k3 S9 R2 v/ L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E, A2 A1 D0 X$ m1 s% S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8 i" S  O4 E/ h! u' I2 u& K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h$ w7 X" }9 P3 L$ A0 C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o  I0 n0 O* B& w3 Q8 U3 v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 W- X: u* C8 Y* z) F: d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F9 X/ Z$ s0 z

& y2 V0 y* y  C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8 H7 t' y- O1 F" b( O8 g' r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f& q0 M( f  k+ V" Q8 f9 \8 V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6 ~6 g) S* _1 n+ W8 j. j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o+ k3 x$ W& N) m0 ~" q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a1 o( S, d( q/ U4 S4 E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7 K* `- y' t* R: z6 ^: _5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8 @4 r- m# k# C. G( X  d" q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7 A( I4 \3 V! n3 D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0 g  ]& L- {0 ~- [+ {" K
都是不合时宜的。5 b6 x4 F* V/ B, N; W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A0 q$ ^# ~. o. g2 X( t' f% O6 l3 R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2 \( m. N0 b8 a+ t" `1 }& x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M+ u+ n/ a# g- h$ u4 D* i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1 s9 _9 e0 S1 R4 w/ V" G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T2 x/ B) v; k$ r" @3 r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f% T) K. {  x5 S$ Q+ n9 f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Z& [$ L7 |: `3 q( y( Q* C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5 f7 G" [" H0 \5 s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c5 n9 p/ X! c' V( i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W" k% J# B  N2 L, T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K$ b0 f/ _7 s" L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3 T; k$ c; d4 y0 m8 ]' H# U! M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 z/ M# U! i5 G( O$ x- J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e1 m# O  ]. c2 {: H& u$ d( {2 o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0 A8 l; g' `4 j: B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_. X: _6 {; c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T* {! P4 S& W1 g0 b3 Z

9 O0 c2 ^% f  f% @! s8 g; h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2 U& ?' `9 |; p  U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J3 g- \$ ^$ o1 m
' A: D5 d& M, u6 B8 Z$ R) X7 ^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 ~% S& {. S% a  s6 J/ `# U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2 Q/ Z. W& }. o- d6 c3 h% j. C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1 X7 L9 ?9 Y- {, |( q
& r' P6 v# E7 U+ m; n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B. C- G, b3 l9 ?: G  V: [# Z6 w2 i0 C) b6 o) o2 Z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Z% i& U" y1 ~4 c) j4 Z' J9 q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9 ^3 `. m4 a# `. g: Y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N& F, ~4 o+ @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U" K3 u0 D8 o# T6 Y1 A都是不合时宜的。* T. [5 Z2 j/ E* ^0 _& Y: L2 Q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X& z# p9 [& ?, D9 d: x+ Z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7 U& q0 P# L3 T9 w* C+ i9 k7 ^4 L: W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o' n5 L$ h1 y" d! {" l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7-22 08:19 , Processed in 0.213011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