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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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多数人肯定会说这钱是从家人和朋友那里借的,因为这样最简单和合理。不过这证明要怎么做呢?出示借据就可以吗?还是必须有公证之类的正式手续呢?
2 ?7 k, `& i+ {) w6 @# }% H; G1 R1 u荠荠菜 发表于 2010-6-26 16:28 
' p% { r$ J D2 ?, ~记着这点
. P$ X9 j( h! x0 A; l l( E1 如果说钱是借的,请提供合理证据。 税务局不会管你是否公正啥的,他们问,你答。 就这么简单。 提供任何证据请先考虑自己如果是税务局,自己能否接受? 别忘了,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他们有权否定。然后罚款加利息。 如果你不服,可以到法院上诉。 前提是,收钱~ ; N/ j, Q( y# O; y
" F" ]" z6 I6 r& x至于如何证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只要合理就行。 如果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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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发张借据给国内亲人,其中注明借贷时限,日期,还款方式, 双方签名。 不需要事前翻译成英文或公证 - 合约是两方人间的事。, f0 f2 c' J6 [- V* U6 a" I5 l" A; ~
2 定时在每年1月30号汇款回去,作为还贷的利息。 利息数额最好是根据合理的市场利率。; ?' {3 B9 d9 D" l1 b* D
9 F: y1 @# i& {, _如果有充分准备,一旦几年后审查,可以马上出示以上数年累计的证据, 税务局一般不会有太多异议。 如果什么都没有准备, 那就认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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