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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感情冲动男子拘禁女友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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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为了让女友与自己见一面,挽回两人感情,粟盈华通过控制女友的弟弟作为“人质”进行要挟。6月10日,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对其进行逮捕。 现年22岁的粟盈华是会同县坪村镇枫木村人,2008年与梁某开始谈恋爱。梁某的父母知道两人的事情后,考虑到其女年龄还小不准梁与粟盈华来往,为此梁向粟提出分手,并于今年5月24日独自前往浙江杭州打工。 粟盈华一直放不下这段感情,想与梁见一面,把两人是否真正分手的问题讲清楚,也想借机挽回两人的感情。粟见梁一直避而不见,心里非常气愤。 5月25日早上六点多钟,粟盈华在会同县国土局保险柜附近将正准备去上学的梁的弟弟(13岁)拖上一辆出租车上,然后带至坪村镇枫木村小地名“清冈冲”的山坡上,用事先准备的电线将其右手与自己的左手捆在一起防止他逃跑,并用手机发短信“你叫你女儿来见我,为你儿子想的话就按我的去做,你报警的话就不想见他了”给梁的父亲。 梁的父亲一边回电话给粟,要他不要伤害自己的儿子,并答应及时与梁联系广州名片,一边马上报警。得信后的梁与粟盈华通话时表示第二天就回来与他见面以稳定其情绪,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查找其所在的方位。 当晚9时多,粟盈华挟持梁的弟弟欲离开枫木村时,被在此守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当粟盈华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时,流下了忏悔的泪水,想到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不但挽回不了爱情,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囵,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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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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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挽回吧,我看是火上浇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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