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立法规定医护人员须向警方举报受了枪伤及刀伤的病人,令部分医疗人员感到担心。 ?# T* N1 _: _- H: W 这项周四生效的《枪弹及刀伤强制举报法》(Gunshot and Stab Wound Mandatory Disclosure Act),原意是协助警方调查刑事罪案。法例规定在医疗机构工作的职员,必须向警方举报枪伤及刀伤事件,以及提供病人姓名。 7 i6 P& V. g! z 不过,亚省内科及外科医学会注册处担心,新例令到首要任务是救急扶危的医生因而分心。发言人德曼(Trevor Theman)说:「我们认为医生的专业是照顾病人的需要,要兼顾向警方举报的工作,我们觉得会令医疗人员遇到困难。」 " P7 q- L, ~% |" Y0 T; ^1 V& U 德曼表示,大部分的职员都支持新法,但有一些保留。他说:「我们担心病人可能因为害怕被告发而拒绝求医,从医疗角度来看,我们当然希望他们来看医生。」 2 P2 H% ^$ H. Q6 O& e# n
法案规定警方只能取得病人的有限资料,包括姓名、地址、诊所及受伤类别。自己弄伤或意外,并不受法例规管 ) \. x* s8 t& k. P' w 省检察总长兼公安厅长奥伯尔(Frank Oberle)说:「法例平衡了病者的私隐,以及执法人员保障公众安全的需要。」 u. B. I( S8 o; P0 Z% G5 W. r% y8 I% q1 |5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