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0-3-14 19:26 编辑 & N7 s& S5 X" o , B" X6 v: R5 N, F8 h. A裁决: " g) ^1 N6 S# C2 f c( g1 L: Q1、关于投诉有效期限,以在网站发言(发帖)时间为准。现实中的发言不受网站规则约束,无论是否在72小时之内均如此。而在网站的违规发言则不会因为在前面冠以“72小时前说过”之类的字样而免责,因为如果有违规,如果有对其他网友的伤害,这个伤害是由你在本网站的发言产生的,伤害被感受到也是自你在本网站发言开始。. x/ h- Y1 ?. p# |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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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投诉言论“我看了就给删了,发没发短信忘记了,只记得点那个“确认”的时候,嘴里说了一句“去你妈的吧!”中“去你妈的吧!”表达一种厌恶感情,属于谩骂性质的攻击语言,攻击对象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攻击被删除的帖子的发帖人大头熊;二是攻击被删除帖子本身。原文中整个句子是在叙述一个删帖事件,因此我认为攻击被删除的帖子的可能性更大。由于不能确定攻击对象为本网网友,按照疑罪从无原则,我认为该言论没有违反网友言行规范2.5条规定。4 X9 t* X' f)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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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言论还具有另外一种违规可能性,即违反网友言行规范2.6条“不得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污言秽语,包括色情的、粗俗的语言。”“去你妈的吧!”属于谩骂性质的粗话,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和“tmd”类似,都被称为国骂。如何处理国骂,网站从前有一个解释(见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amp;extra=page%3D25)。这个解释是对前一个版本规则的一个解释,产生于目前运行规则之前,但我认为这个解释仍然符合当前网站现状。因此,我愿意援用这个解释的基本精神,基于国骂的广泛使用甚至是习惯性使用的现状,对于不明确针对本网网友的国骂采取不处理的容忍做法。& Z. r s' Z" E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