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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09-12-15 22:20 编辑
3 j, ]0 y- `% o圣经的话,应该以基督徒理解的为准。不能断章取义,随意想象。你最好能提供一些萨达姆的案子,原因是“异教徒”的根据。我想,这是最有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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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怎么解释,美国那么多伊斯兰、佛教、无神论者,并没有 ...
+ D* u' c. w; O" b7 E' i扁舟 发表于 2009-12-15 21:36  1 K% @0 T# ~, m; ~, y" i/ F4 J) @8 O
基督徒的理解,都是往对自身有利的方向解释圣经,而且,基督徒的解释也各不相同,否则,基督教也不会分成几十个门派了~
% u" |, Z) x, j( p) {5 ?圣经里处死异端的故事多不胜数,耶和华一发恕就杀人,让人生痔疮,你说这些故事有没有说服力?9 }6 {! l5 y& D, v6 T9 V
当然,你现在就去拜别神,也未必马上被灭绝或生痔疮(只是未必,也可能你不拜别神也有痔疮,各人体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但从圣经文字上说,是完全没有分歧的,总不能把“灭绝”、“剪除”解释成“爱护”、“关怀”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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