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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u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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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om/vie ... &extra=page%3D1: _; Q2 O* r% @; ?
典型的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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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uadr自称是UA的一位博士,去卡尔加里总领馆办事要求搭车。偶在电话里面告诉他,偶不要他的车钱,偶的要求是一路上让他陪偶说说话。偶早晨6点接上这位博士,一上车他就睡觉一直到Red Deer偶下车去买咖啡他还没睡醒。偶买了咖啡回车的时候,博士睡眼朦胧地对偶说:你去再买一杯咖啡!偶在排队的时候越想越来气,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国人,不知道他的博士身份是真的还是假的。& I: U* N5 ^8 I' P" S
+ h3 D1 X8 W, D3 r. Y0 o- w) t
偶端着咖啡回来,博士端坐在车上等着,既不开门也不摇下车窗,感情是等着偶把咖啡递到手上呢。偶实在是气不过,找他要10块钱的咖啡钱。偶给博士提供这么高级的服务,10块钱不多吧?
, l' y4 h( S8 V7 T( O( n0 B
& Y+ q3 Q/ z( p- \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偶承认把博士放在一个没有公车的地方了,不过那个地方车流量很大,搭车是很容易的。偶这么做是要治理一下歪风邪气,让博士学习一些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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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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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我仔细看了你给的链接,贴子里的不少言论是人身攻击,但这个投诉无法受理,原因是所有的攻击言论都已经过了72小时投诉时限。
! r3 _( }; f. e9 q. x# U6 ^0 A6 t+ A# N" c  j1 [" p% o  w
具体的规定见当前正在运行的版规,第一条“不受理对72小时以前的言论的投诉。”
( u+ c  k% ^& f$ H; f5 a* ^3 ?/ b- x9 |( W3 w. x4 R$ I
我只能建议,你把沙发里,不针对个人的,仅从另一面对事情进行的描述,也在原帖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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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仔细看了你给的链接,贴子里的不少言论是人身攻击,但这个投诉无法受理,原因是所有的攻击言论都已经过了72小时投诉时限。% w+ m5 x0 P6 q. {+ D3 {% Q

2 y  R& |! I/ z4 f具体的规定见当前正在运行的版规,第一条“不受理对72小时以前的言论的投诉。”2 L- {6 e2 X# n% l: P  V

8 U# y3 B0 t! D# e* E我 ...
" ^' O- B& J/ ]' ^白水 发表于 2009-6-22 23:11

$ h( d/ V! I: u9 p0 i偶昨天才看到这个帖子,看到之后立即过来投诉了。难道博士就可以随便骂人了?版主要是不处理,偶只能回骂了,表怪偶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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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昨天才看到这个帖子,看到之后立即过来投诉了。难道博士就可以随便骂人了?版主要是不处理,偶只能回骂了,表怪偶不客气!
, {  Z) r( ?' Z: E1 h' E& {卡城小飞刀 发表于 2009-6-23 11:15
7 [# Q+ A7 ?0 p9 |
理解你的心情,我个人也谴责这种网上蒙面,出口成脏的行为,但是从站务的角度,我是必须要严格按照现有版规行事。这个投诉无法受理。0 A  s/ i  p+ I/ ^
5 t9 r& c0 t2 m$ I* X2 l7 S. q
其实你沙发中,从另一面对事情的描述,如果再原帖发表,个人认为效果会更好一点。当然只是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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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这个博士也太恶心了,我很好奇,既然有凭有据为什么不受理?规矩是死人是活的啊。而且这个规矩定的也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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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水 于 2009-6-24 14:33 编辑 , K0 [6 C$ M8 s" v1 H  f9 g0 {
这个博士也太恶心了,我很好奇,既然有凭有据为什么不受理?规矩是死人是活的啊。而且这个规矩定的也有欠公允。" W! Y* H) _, y
jimmyboa 发表于 2009-6-24 02:16

$ Z4 l: W" {2 P1 f& k因为网站管理,正尝试着从人治向法制过渡。4 T' q; z, q, N, o2 l
7 }/ ?- \3 b% ~7 ?
其实法制人治,各有各的优缺点,如果管理者的素质都高并有共识,人治会有很高的效率。而法制因为有恒定的尺度,当管理者之间,对特殊事件,有分歧的时候,往往可以保证相对的公平。
6 J; C2 _5 H4 G; i! ]7 P' \* C7 r* e0 V  d7 {+ C/ K+ g9 a. ?1 k
我个人作为法制管理的尝试者之一,是一定要死守版规,即使情理上都应该受理的,不合规矩,也不能做。这种情况下,要考虑的是修改规定。从而滞后的对以后的投诉处理进行修正。
/ B0 y8 F/ K) q. d- B
) m/ n+ @; N5 x/ W7 Xbtw,从版规的角度讲,个人认为,三天的投诉时限,还是相对合适的一个限定。虽然在这次特殊情况下显得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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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8# 白水 & v, a9 O1 S1 v6 r

! q% K) F5 s4 H) j0 }0 ], ^5 I1 T' c8 [
博士帅毙了. 强烈支持楼主这样帅毙的百般照顾博士. YY一下, 虽然过了投诉时间,但是骂人就该处理啊, 本身就是个帅毙的博士,还发那么帅毙的话去诋毁别人. 那个版的版主也不制止. 楼主又不是帅毙的要天天上本网站去找博士有没有说帅毙的话来诋毁他.晚点看见投诉下来,帅毙的博士骂人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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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白水 于 2009-6-25 15:56 编辑
+ y: U4 j' G( _9 Y% V1 Q& N$ L5 G% p( y
9# Sven
6 a& j* t3 q! D0 I( C+ U. d: J( d, Q: n- ^
7 V2 {9 M# Z! @
从版规的角度讲,uadr是没事了。不过,当事双方的描述都放在那里,大家心中自会有一个道德评判。5 X; s0 X* m8 q" I8 I' d$ r
- v: k! x' X) P* }
话说回来,我也确实见过不少一路纯读书过来的学生,过于自我,不通人情世故,对他们来说,以后自会有社会的坎坷和挫折去磨练,从这个角度讲,他们的事还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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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水执法说的很有道理.多谢为卡版操心了.3 z5 ~: S# j/ I: E. k
小飞刀的解释让我们看到了事实的另一面.
( s; u1 W, g  ]4 R2 M, `3 Z( L暂不论事情谁对谁错, 在论坛上骂人确实的风气不可长,如不处理,其他人就可以效仿.
" n8 P- a/ c* h% j: ]. J我执行"禁言uadr两周"的操作.原贴下沉.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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