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消息,多市警队55分局新任局长法兰特斯(Selwyn Fernandes)昨天表示,他在多市当差38年,虽然有过店东捉贼时被控严重伤人及非法禁锢罪名,但从未听说过商店老板因捉贼而被控绑架罪名,不过一旦负责处理事件的探员发出控罪,那便很难收回控罪,只有等待检控官研究罪情后才能决定会否撤销控罪。他还提醒说,如果发生类似盗窃事件,最好是尽快报警,等待警方来处理,不要和窃贼打斗,更不要捆绑。/ M) j5 ?/ U8 n" t
@2 M, H; o* G) E% L" O此外,多伦多第30选区市议员方卓怡(Paula Fletcher)也认为警方向超市老板陈旺发出绑架控罪有点极端,警方应首先详细研究案发经过之后才发出控罪。1周前,35岁的陈旺与另外2人涉嫌将偷花的人捉到后捆绑,并扣留在车内,被警方控以袭击他人、绑架、强行禁锢、暗藏武器等多项罪名。
感觉这边的观念是只要没有伤到人,包括杀人,强奸,绑架等,其他的一切罪行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罪行。以前在SAFEWAY上班的时候,反复被告知no chasing police,就是说如果有人来抢,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一定不要抵抗,也不要试图追赶或阻止他,因为自己的生命更要紧。no body expects you being a hero.和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太不同了。哈哈
感觉西方的法律大部分都是在保护罪犯而不是保护市民。不知道他们哪根筋有问题,这种是英雄的作为,而不是犯罪。等他们警察来了,人也抓不到,就简单做个记录然后不了了知。我看他们是面子上过不去,所以存心找茬!' m! f1 |$ w9 O' k) ]5 T2 ~! h! C% R
之前在ED MALL不是也有个老外用跆拳道的功夫踢飞了一土匪吗?为什么可以上报表扬弄的大家都知道他是英雄?那又为什么不去告他伤人等罪名呢?UN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