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 k8 W4 k3 y- u$ }9 n9 o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t4 e ~6 W; A/ H
# c, r# x$ B% v( M, [* I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3 A' b1 ]6 U+ f
% L3 ^5 N5 [9 J+ T: U* ~, |能 理 解 * t# q* `7 G$ n, C) B" b, m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5 o' J+ W0 N1 ~: {8 Z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f( v) f: e: t7 L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w8 \7 k5 c' i& _% \- K0 n2 X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