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c ^6 F& H0 o8 i, H) G3月7日在雪后天晴、温度回升的下午5点10分左右,我在105ST向北准备转上23AVE的路口,发生了轻微的追尾事故。因该路段属于下坡路段、因温度升高而路面湿滑,我在速度低于3Km/hr 的状态滑向前车,发生了碰撞。当时前车有两人在车上,他们停好车后,很快下车察看了现场,经检查前车后门打开正常,保险杠没事;我的车也正常无事。按他们要求,我提供了我的保险凭证信息及联系方法给对方。同时,我用手机将当时两车的状态进行了拍照,且记录下对方驾驶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从当时前车两人的状态,可判断出对方人员没有伤害,且对方驾驶员也声称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索要保险信息只是履行手续而已。* {3 A" _3 f1 \0 ]. {) a6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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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接到保险公司索赔电话,称乘客对颈部伤害要求进行索赔。8 Y5 I, a0 o5 b E5 u6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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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我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合理地保护自身利益和避免下一年度的保费追加?在事故现场,我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