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指的程序,就是《投诉裁决流程规定》(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thread.php?tid=166906&extra=page%3D1) 0 \8 J9 Y6 `7 c9 F! n' L# _! W3 ?9 t
1、规定的第一条,明确指出,投诉者必须发投诉贴。而在你的《公告:永久禁止高潮发言》中(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thread.php?tid=180900&extra=page%3D1)中,第一个引用显然是某人的短信,直接判决,没有相关的投诉贴。 ) ~5 b$ h. c0 L5 W+ B. p I在这里,我还想稍微引申一下:1)为什么要有投诉贴,而且须在投诉贴中详细指出违规的内容,2)为什么投诉失败,投诉人要被扣分,3)为什么后来又补充制订规则,禁止马甲投诉?除了减少执法版主的工作量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减少恶意投诉,保证由起诉至判决的公开性,从而保证网站的稳定。所以,在站务发投诉贴是任何判决的必要条件。 0 n: Y* U7 e, q, M5 R , b- \* K4 E; o' Q) B$ y. F M2 X' }2、在你的《公告:永久禁止高潮发言》中,第二个引用,是你自己找的吧?执法版主,只负责处理投诉,不负责搜集证据,就是看到谁涉嫌违规也不应直接处理。3 v% v" v, W1 `: F; Q
" _; s% U2 e- b" N: x3、上诉环节的缺失。规定的第二条指出,判决之后,应有24小时的上诉期才处罚。如果做得更好一点,应该短信被告,告知其上诉权利。) x6 Q6 W2 C) C; f+ I1 I+ g5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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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三点,您对高潮的判决违反了程序正义,应该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