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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身攻击的看法,请积极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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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身攻击有害论坛环境,同时又是一个很难清楚界定的概念,因此常常产生争执。有鉴于此,我想试着对此概念谈点看法,请大家参加讨论,以利统一认识,规范执法:$ E7 t" R5 [! D+ n
( ?9 G* z  V$ E. j# ]* ~
人身攻击是指针对其他网友的个人属性的负面评价,这里的个人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品格、尊严、家庭、外貌、处境等。
. @! M& O+ F% ^0 U7 N4 ~9 A
5 [" _) y5 a0 ^6 E' R8 ?$ Y2 E人身攻击的认定包括三个要素:1、针对网友而不是针对观点论据;2、负面评价;3、不是在双方玩笑的语境中。5 V& l; K2 V: g5 M1 o  V! ^8 Z
9 f  W0 [" w, G; t; b8 L
避免犯人身攻击错误的办法:1、辩论中对事不对人;2、辩论中保持对对方的尊重;3、辩论中仅针对对方的论点、论据和论证。一句话,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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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而言之,已之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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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界定负面评价?, O! i$ j+ y: V$ V/ R
举个例子:传说中号称“贯理员他奶奶”的三思超级斑竹的这段话是属于人身攻击,还是诚恳劝告?) ?7 n% J8 ?; s) B
“严重同情!妹妹和外甥啥时候回国?让老杨带队好好送送你们一家爱国者!对了,不知道妹妹刚来的时候有没有受过低收入补助?要是受过,别忘了吐出来,加上外甥这两年的学费,牛奶金等,一起啐还给加拿大政府!明儿了告诉他们,咱不稀罕这俩臭钱!让他们拿回去买包子喂狗,看狗摇尾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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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2 15:30 发表
9 j9 w+ e' F) S人身攻击有害论坛环境,同时又是一个很难清楚界定的概念,因此常常产生争执。有鉴于此,我想试着对此概念谈点看法,请大家参加讨论,以利统一认识,规范执法:2 P% @% I, s% J' W4 A
" E8 _/ s) X; R1 l  M8 `  Q. v- d
人身攻击是指针对其他网友的个人属性的负面评价,这 ...

1 q/ B, a4 P  J  x- D
4 v3 I9 ]! j- W( _4 s这个很难量化,即使你们三个人都很难每次看法一致。不过我个人觉得成立执法小组的目的是执法实名化,只要坚持你们的判断,要从严就都严,要从宽就都宽。虽然免不了争议,但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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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8-8-22 16:07 发表
" e% ?* l: k+ ?$ |' R+ v: E  D) A
- Z& Y4 `; }1 Y$ e: K. V4 Y& g  {* Q
这个很难量化,即使你们三个人都很难每次看法一致。不过我个人觉得成立执法小组的目的是执法实名化,只要坚持你们的判断,要从严就都严,要从宽就都宽。虽然免不了争议,但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 p8 i! \2 i2 j! v$ }
1、很难量化的东西如何做到有法可依?一般这种情况就变成了人治,虽然这次变成了三个人。啥?陪审团?哪个国家的陪审团是固定的三个或者几个人的?; o( Y3 F( Y7 ^/ V( m" q- l1 A8 V
2、既然他们三个都很难对同一件事情看法完全一致,如何做到要从严就都从严,要从宽就都从宽?你判了我推翻,我判了你推翻,如何能保证工作效率和判罚一致性?( I& i, F* q$ D2 F4 Z, q
3、如果这样做了仅是为了执法实名化,那在原来的基础上删除“值班超版”这个面具即可。怕有人“碍于面子”在实名的时候不好执法?呵呵,只要是这些超级斑竹或者版主的职位不是老杨“碍于面子”给的或者他们“碍于面子”接受的,那就要相信他们能够担负起这些责任。
5 v% P6 R! N4 `' I) c. q3 Q不是不相信三位,只是从管理的角度谈一下个人看法,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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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阳光沙滩 于 2008-8-22 15:37 发表 5 I6 v5 G4 \& f4 r
简而言之,已之不欲,勿施于人。
, d" P: q0 O0 d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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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2 15:57 发表 " r, a% D9 q' s+ I% D, u
如何界定负面评价?
6 s$ y6 m$ s. E, P. ^+ P举个例子:传说中号称“贯理员他奶奶”的三思超级斑竹的这段话是属于人身攻击,还是诚恳劝告?
; n! y' m2 t( c  C“严重同情!妹妹和外甥啥时候回国?让老杨带队好好送送你们一家爱国者!对了,不知道妹妹刚来的 ...
  ]5 s0 c7 H9 S% V, G6 u, [
且让我按照我的理解试分析之:2 o2 B6 U7 @7 q# d! [; o5 @
1、这个属于对对方某个观点的讽刺,负面的,直白的理解应该是“加拿大政府没有亏待新移民,因此你的观点不对或者想法不应该”;. N* n" u  S. q. X9 a+ v. P. E9 U$ O
2、这里面很难认定有针对对方个人品性的内容;! N# E, R* v/ s  B7 Z/ }: {2 I

9 b+ z$ l* v: C9 m因此无法认定为人身攻击。但这种以讽刺的手法表达观点无疑容易引起争执,不应鼓励。# ]8 S( p4 M1 T1 r2 F7 Q( {
不知道以上的的分析是否妥当?请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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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2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8-8-22 16:07 发表
. W( e* d/ `; I7 _5 v7 t  |9 B3 w) K! p+ |( R& z
( D- i& l" @3 e
这个很难量化,即使你们三个人都很难每次看法一致。不过我个人觉得成立执法小组的目的是执法实名化,只要坚持你们的判断,要从严就都严,要从宽就都宽。虽然免不了争议,但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 T. \+ ?6 {2 x% t" t
不敢指望能够量化,只希望能够在定性这方面尽可能地减少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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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2 16:41 发表 + p. _0 P$ l( B2 @6 @! j
9 s: x0 J; H# N* A
1、很难量化的东西如何做到有法可依?一般这种情况就变成了人治,虽然这次变成了三个人。啥?陪审团?哪个国家的陪审团是固定的三个或者几个人的?% o7 B1 B. Y0 j/ g
2、既然他们三个都很难对同一件事情看法完全一致,如何做到要从 ...
, [% F$ z8 ^7 o# p' s# A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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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呵呵,谢谢LZ在7楼如此认真的回复,下面谈谈俺的个人看法:
4 ^6 {+ F2 ]  R* W/ W' [* n1、既然那段话是负面的,又显然是针对网友及其孩子,不是针对孩子的那句话说的(孩子话的关键词为不爱加拿大、没有金牌),再加上不是开玩笑的语境(参见那位网友的回帖),符合三要素。
4 @- j/ \5 L# h) C1 N$ n# T2、那段话对那位网友的家庭和处境都有所评论(让人一家离开加拿大回国,临走前别忘了还要把这金那金的吐出来等),符合包括但不限于的个人属性吧?而且,品格和尊严还不好说,最后几句至少有涉及的嫌疑。综上两点,为何不能认定为人身攻击呢?; G9 X0 N4 a8 S6 p, v5 b9 P
3、俺认为语言的表达至少包括语言的内容和表达方式两个方面,先不说那段话的内容是否站得住,即便是站得住,如果采用了不好的表达方式,依然有问题,严重的就是属于攻击。在那个帖子中,甚至所谓支持三思的部分网友提出了类似“话糙理不糙”这样的观点为其辩护,难道仅仅“理不糙”就不算人身攻击了吗?举个例子,比如某网友遇到挫折,很想不开,甚至在帖子中表达了自杀倾向,我在回帖的时候来句:“傻逼呀你,珍惜你的狗命吧”(此糙口仅为讨论用,见谅),理糙吗?我是在劝其别傻了,珍惜生命呀?但按现在的标准,应算是攻击了吧,不知道要被封多长时间了吧?
* I' n! @3 f& C+ I0 ^4、按照本贴2楼的观点,如果那段话不算对别人的攻击,那难道三思也想吐出那啥啥来办回国了?如果三思是“己所欲,施于人”,那是否应该这样说“妹妹呀,我现在想该吐的吐,该搬的搬,劝你也这样吧,这样才算做女人挺好,是吧”,呵呵。, w' M+ O, B3 Z1 A6 F. c
5、这里引用号称那谁谁他奶奶的三思的那段话来分析,因为俺认为这个例子比较典型,争议又很大。对于一个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是难以量化的标准来说,两个极端的问题都很容易,最难得就是中间部分。就像批作文卷子,20分和80分的卷子判定及不及格很容易,最难就在50-70分上,需要仔细批阅和审定。大是大非的问题评判很容易,似是而非的问题对于执法者可就难了。为何会有质疑?为何会产生争议?就是因为本身标准就不明确,甚至不透明,再加上个别超版或版主在执法上有一定的随意性,或者说叫一致性较差而造成的。  Q2 {! D4 \+ x7 d- a& U. U( ~% t
6、希望三位执法斑竹能够在制定出相对明确的标准的基础上严格公正执法,尽量减少这种和板块主题不相关的争论,当“死掐变成了掐死,争斗演化为斗争”可就会严重影响相关板块的发展了。
! u+ C  `6 G* p0 i+ g4 |一家之言,不当之处,望海涵!6 e" d! J! u) ^% H! Q1 {
, P7 g) D) Z1 b# q# W" a- e
[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8-8-23 03: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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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3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3 02:40 发表
( C/ _  H0 C4 H3 j9 o) a" e* ?呵呵,谢谢LZ在7楼如此认真的回复,下面谈谈俺的个人看法:+ T* f/ `8 @5 f! ]
1、既然那段话是负面的,又显然是针对网友及其孩子,不是针对孩子的那句话说的(孩子话的关键词为不爱加拿大、没有金牌),再加上不是开玩笑的语境(参见 ...
7 ?  U) t2 X8 v0 e3 G4 `' }+ U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对于该贴属于负面评论这一点,我们没有分歧。问题出在这段话是否符合我所提出的三要素中的第一条:针对网友而不是针对观点论据。在原来的帖中,发帖网友引用孩子的话并不加评论很容易被其他网友误解为表达了这么一个观点:加拿大不值得爱。因此我认为针对这个观点的辩论是正常的。那么这个令人不快的回帖是否是针对这个观点的呢?我认为是的。因为如果剥除其中的负面语气成分,这个回帖实际上表达的应该是:加拿大这个国家对移民或者加拿大人是非常好的,是值得爱的。如果对这一点我们不存在异议,那么这段话就不能被认为符合三要素中的第一要素。, d+ E1 h3 X/ V7 h0 P/ t
另外,关于你认为这段话对网友的家庭和处境有所评论的看法,我很难支持。因为这里不涉及对家庭成员、家庭成份、家庭收入、婚姻状况等等家庭状况的攻击。至于其他的方面,正如你所述,很难获得明确结论。因此,在不考虑上面一段的分析的情况下,我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应对这种情形进行“人身攻击”的判罚。这种情况,建议版主针对该发言的语气进行警告或者劝告,以避免讨论双方情绪对立的进一步升级。
4 L' y/ S' x: c) r% I( j" Z3 @, V$ V如果我的分析有问题或者我对“人身攻击”的三要素提法有问题或者任何其它建议,欢迎讨论。
' y4 G8 o' B% L& R( [5 W- Q- @3 o8 T# A: G; o3 D% P1 S% H3 y/ Q1 T
[ 本帖最后由 newdream 于 2008-8-23 0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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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2 15:30 发表 " q% _% G6 j. v! z: h/ n
人身攻击有害论坛环境,同时又是一个很难清楚界定的概念,因此常常产生争执。有鉴于此,我想试着对此概念谈点看法,请大家参加讨论,以利统一认识,规范执法:
6 f+ H* ]8 I, f1 a- L
, d+ i' `4 k: i: ]  R3 Q% ~- z人身攻击是指针对其他网友的个人属性的负面评价,这 ...

. R0 ~7 R  f6 h) }0 e% Q& F  q  B- ^
LZ能不能对“人身攻击的认定包括三个要素中:2、负面评价”再阐述定义一下?因为批评和反对某帖或某观点的声音,一定是负面的。
8 K8 _9 A2 `( W7 d& Z1 J
/ B4 t  A: K* r, A很担心的看到,现在论坛大有搞文字狱的征兆,使得网友在批评或反对的回复中,对使用的词不得不进行反复筛选斟酌,这样也许会造成词不达意,激情尽失。
5 U+ D! q/ o. s6 b而且即便这样做也难免造成争议,因为批评和反对的词自然不会好听,大家处在批评与被批评的位置上,自然理解和感受也不相同,分歧在所难免。
" B) o% ~: |3 s, u/ x4 n这对双方辩友都不利,因为大家都会去抠对方字眼,造成恶性循环。
2 n! B! @+ L% j: [, \7 h2 b$ z6 Z9 X* j$ p; Y- J
在所有中文论坛里,对人身攻击词汇的限制和惩罚都不太相同,但都没有严格的定义。执行大都靠人治,对人治不公平的制衡是一个相对民主科学的机制,比如网友通过程序弹劾不公平的版主。% N6 ]7 \0 }/ ?# T" }# \

1 D3 @# d! L, v$ {5 f' V个人意见,供新任版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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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原帖由 放风儿 于 2008-8-23 11:01 发表
$ B2 I" b- s; H- ^; o! }( K7 \- u. K8 B# |; U/ _% v# ]! [2 M6 n7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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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能不能对“人身攻击的认定包括三个要素中:2、负面评价”再阐述定义一下?因为批评和反对某帖或某观点的声音,一定是负面的。% k/ t" G% C, g* S( u) \$ B- }

) O9 x/ W& }9 X# q* \很担心的看到,现在论坛大有搞文字狱的征兆,使得网友在批评或反对的回复中,对 ...

* z# _+ ]  A/ c3 @* J2 Z说的对,所以我想执法必须做到既避免相互攻击谩骂,又保留足够的辩论空间,这就需要大家参与献计献策,更需要大家主动理解遵守相关规则。
4 q4 I$ U' t6 ~8 J+ }! s( {关于负面评价,我认为主要是指否定性的评述。不同观点的存在应该得到鼓励,因此如果负面评价用于对观点的评价,应该没有任何疑问。可是如果一旦负面评价被用于对方辩友或者其他网友的人格尊严等等方面,就不能被允许了,因为这不仅无助于观点的证明,也不利于维持论坛的辩论环境。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观点是错误的”,这句话是允许的;“你这个人不好”这句话就不允许了。当然实际的例子可能比较复杂,因此请大家共同对“人身攻击”的理解进行讨论,以利将来的公平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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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4 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3 09:57 发表 / p8 K9 c4 o& A0 R" s* W! M8 Y' c

; [5 g5 v& O5 r0 b' r2 w, {4 D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对于该贴属于负面评论这一点,我们没有分歧。问题出在这段话是否符合我所提出的三要素中的第一条:针对网友而不是针对观点论据。在原来的帖中,发帖网友引用孩子的话并不加评论很容易被其他网友 ...

/ A$ k8 U2 f& {7 j1、对三思的话的理解仍与LZ不尽相同;
; ^4 X& ~7 u2 M9 z8 v9 I2、欣赏LZ疑罪从无的原则,这也是很多国家的立法原则之一;/ V# r& N8 J' o$ n0 ]
3、个人看来,不认为人身攻击就可以做为封ID的唯一理由。但在本人看来论坛性质的网络本来就是给人提供一个嬉笑怒骂的平台,大家就人或就事畅所欲言有何不可。古往今来,有水平的骂文依然被世人称为好文,甚至有的作为佳句留传。如果这些好文发表在本网上,是否就要被封了?呵呵。当然,提醒那些爱骂人的网友,骂人也请骂得有技术含量一点,在网上用下流或者粗俗的语言骂人肯定不对,这个该封。声明这只是个人看法,同时尊重本网的规定,呵呵。. M, K* u: d5 C" j7 v  h5 p' G
4、对治理人身攻击的建议:短期内在人力、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既然难以法制的东西就先人治,先公布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具体情况由执法者依标准酌情来判,但要做到执法实名,且必须要引入监督机制,譬如大众对执法者的弹劾制度。这样工作难度相对小,但对争议会依然存在,因为在ID不实名的情况下监督制度有较大的被操控风险。同时把规定或标准进一步细化,无法量化的东西可以用细化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足,譬如需要把相关条文标准尽量解释说明详细(每个要点甚至关键词的定义、解释、范围的界定等),而且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案例积累进行修正,这样可最大化的做到有法可依,争议可逐渐减少,但工作难度较大,可作为长期目标。5 T9 x" }3 z1 H; A( l9 z  |

! f. }; n0 J- Q  N6 P5 }$ ]" b[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8-8-24 07: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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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4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放风儿 于 2008-8-23 11:01 发表 % ?7 e( q. a8 J, s0 g+ b2 Q) o
* C) A$ w, {+ H, r' f# B5 K

8 k# X4 `$ z' X1 y7 G" {8 uLZ能不能对“人身攻击的认定包括三个要素中:2、负面评价”再阐述定义一下?因为批评和反对某帖或某观点的声音,一定是负面的。
* E* q4 O# n4 h+ j+ i6 C
/ G# D6 t; f7 @, M' A+ z6 N& m5 S+ _很担心的看到,现在论坛大有搞文字狱的征兆,使得网友在批评或反对的回复中,对 ...

6 E) M' s' h  {3 B- x哈哈,想到一块儿去了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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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泛意义上说,这个虚拟社区的所有处罚都是基于言论,被称为文字狱可谓名至实归。但是,历史上的文字狱的目的是禁锢人们的思想,而论坛上的文字狱的目的则是规范言论模式,避免不当言论妨害他人的言论自由并进而妨害思想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两个文字狱有着本质区别。目前讨论试行的版规就是希望将来版规能够很好的达到这个目的,而不会有一天成为压制思想、打击异端的手段。
' }; F8 A- S3 j- c( O( Q& c: G关于对观点的评论,只要没有污言秽语,不应该会有任何不妥。对于网友的负面评论,在我看来是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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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1、“对于网友的负面评论,在我看来是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进行的”,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中进行,难道适合在私下的短信中进行?还是根本就不能进行?不能进行似乎违背言论自由;若能私下说为何不能正大光明地公开说?
& G$ M8 g6 Z7 o* N9 ?, B1 T) V. s2、在俺个人看来,即便是针对网友的负面评论,只要不是用脏话骂人、只要不涉及诽谤诬陷、只要不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这样的言论未尝不可。9 ^  Z" i. n. i
5 V: D: M: Y2 l& ^8 |' `3 c
[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8-8-25 15: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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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5 15:19 发表
! M- d% V' ^% G8 [9 l& l0 e1、“对于网友的负面评论,在我看来是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进行的”,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中进行,难道适合在私下的短信中进行?还是根本就不能进行?不能进行似乎违背言论自由;若能私下说为何不能正大光明地公开说?' _8 f4 J7 c# s# i
2、在俺个人看来,即便是针对网友的负面评论,只要不是用脏话骂人、只要不涉及诽谤诬陷、只要不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这样的言论未尝不可。
9 i9 N- o& V$ ~9 x5 j9 K; v4 ?

. D; _$ d9 V0 M9 G! H4 s- X" R我这样理解:% N4 s1 L) R5 k( |
言论自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一个人表达观点的权利,如果不对人身攻击进行限制,则一些貌似离经叛道的观点就会淹没在人身攻击中,这些少数人的言论自由就会受到损害,结果就是这些新思想、或者是很少人认同的思想就没有机会得到充分阐述。论坛的目的是思想的交流,是观点的碰撞,如果对人身攻击手软,就很容易因为一些人的意气之争,演变为吵架的场所,这就失去了论坛本身的意义。关于短信,私下交流当然可以,但如果被攻击一方举报了,就出现在了公开网络环境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看法,不代表网站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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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5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楼 的帖子

1、负面评论不完全等同于人身攻击,就像三思的那段话,LZ也同意是负面评论,但却认定不是人身攻击。而我17楼的言论是针对LZ你的“对于网友的负面评论,在我看来是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进行的”这句关于负面评论的话的,而非18楼你换成的人身攻击的概念的。
( m. T/ o. f& [* z& \# C2、关于LZ18楼提到的关于人身攻击的限制和执行的言论,本人双手赞成。( p+ }# ]1 _# Q5 P. y+ e  [
3、对于人身攻击得认定,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是难以量化和准确判定的。再次建议LZ对其定义、要素等标准细化解释。因为就目前的说法而言,个人认为笼统了些,其中的一些关键词依然会产生歧义或者不完全的理解。比如LZ在11楼又对个人属性中的家庭又作了进一步的定义,那其它的关键词呢?譬如处境又是指啥?还有其他等等词汇。
+ j( b5 W/ D& e4、再说三思的例子,LZ在11楼说网友的观点是:加拿大不值得爱,那三思得言论就应该围绕加拿大值不值得爱去阐述。而三思的回答中哪里看得出有这些因素?是让别人一家赶紧回国,而且还让老杨欢送呢?还是提醒把一些啥啥的吐出来,让加政府还不如买包子喂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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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5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3 13:29 发表
1 J2 m8 e3 b4 g+ f! Q5 }8 A/ L
" h! H7 ^3 B/ ~' ^& E% C0 S' P说的对,所以我想执法必须做到既避免相互攻击谩骂,又保留足够的辩论空间,这就需要大家参与献计献策,更需要大家主动理解遵守相关规则。
9 q& g1 Z5 @/ |关于负面评价,我认为主要是指否定性的评述。不同观点的存在应该得到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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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a% X7 S2 T, V: D4 u, r* `
$ I" y3 R8 n8 |, L1 N6 G新梦真是个好银啊。不过劝你还是别费这么大劲了。花这么多精力时间在这,不值啊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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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5 19:17 发表
  y6 s1 p' n- |' M0 G1 C) V, w1、负面评论不完全等同于人身攻击,就像三思的那段话,LZ也同意是负面评论,但却认定不是人身攻击。而我17楼的言论是针对LZ你的“对于网友的负面评论,在我看来是不适合在公开的网络环境进行的”这句关于负面评论的话 ...
* _) Z. y' q' E! a3 T, e7 \
3 y' V5 A  T+ X( P1 ^! I9 r- g; h
在我的认识里,针对网友的负面评价就是人身攻击。这里所说的针对网友,是指针对网友的人身属性,这应该和针对网友的观点、行为、论据、论证方法、或者其他非网友人身属性的言论区分开来。这里我所说的人身属性,我初步的认识包括:品格、尊严、家庭、外貌、处境。因此,一旦针对这些属性做出负面评价,就构成了人身攻击的嫌疑。比如:讥笑他人老夫少妻,即属于攻击他人的家庭属性,应该属于人身攻击的范畴。关于处境,我的理解包括:收入、工作状况、职位、阶层等,因此对于歧视他人社会地位的言论,我认为构成了人身攻击。: L8 f4 U1 B) b) H0 G# e% A5 a

6 h, j, A9 @3 s% W回到你所提到的引起争议的话,我理解这句话里所提到的社会福利应该是其论据,其反讽的语气表明了其真实观点。这种语气尤其是最后的句子让人不快,但很难明确说出这句话究竟攻击了他人的什么人身属性。因此我还是认为这句话和观点密切相关,人身攻击的表征不明确。$ l6 C0 T' ~" W1 T# E

1 H2 {$ p# N. ]' {这应该属于一个较难准确判断的例子,这种例子在实践中应该还会有许多,因此需要大家多发表意见来完善定义、认定原则、相关词汇的具体内涵。当然,由于语言的复杂性,非常具体的认定程序并不现实,主要的目的是为将来的判定提供一个好的方法,减少引起争议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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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原帖由 billcai 于 2008-8-25 20:05 发表 - @6 O$ F6 ^( b9 O4 }: P4 r% f  g. H5 X% Z

5 B- _- N6 }% `1 _. k
/ x" T$ \2 d2 A
; ?8 K2 B6 v' t/ e+ O新梦真是个好银啊。不过劝你还是别费这么大劲了。花这么多精力时间在这,不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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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8 r& s2 p! A5 D我要尽力让这个时间能花得有价值。$ e4 [+ W! j# g2 h, b
4 \% C* e" w! H! F) |' {$ f
[ 本帖最后由 newdream 于 2008-8-25 20:32 编辑 ]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8-8-25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5 20:30 发表
, B3 F4 g* [; X6 g- `; a- ~' n. w# @! _5 C"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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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尽力让这个时间能花得有价值。

1 ^/ @. E* g) Q# l, [* t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8-8-26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5 20:24 发表
! m# T1 ~6 ?) N1 Q$ p5 U# g# p, A4 x% R% A2 ?
! }8 ]" U& \8 K! o' L" G
在我的认识里,针对网友的负面评价就是人身攻击。这里所说的针对网友,是指针对网友的人身属性,这应该和针对网友的观点、行为、论据、论证方法、或者其他非网友人身属性的言论区分开来。这里我所说的人身属性, ...
' Q) z) E9 P& a" ]' D" E
谢谢LZ的鼓励
6 w  @2 k& R& `6 D3 a0 [
5 E) G& c. I+ K# D请教一个问题:. l- J7 J7 A8 K, ~) Y8 k
既然LZ认为:“针对网友的负面评价就是人身攻击。”
8 x1 d; x. `8 ~" F0 J$ U  H那某网友回帖中使用了这样的句子算不算人身攻击:“你真笨,这个都看不出来,这就是......呀!”(假设非玩笑,因为他确实认为别人错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6 01:10 发表 % j) U9 v+ D7 @4 u  \' u
7 Y7 D: x2 ]7 M8 @
谢谢LZ的鼓励 % {  r1 F4 N) r
2 U+ B" T0 D" ~  m' b. a
请教一个问题:( O% Y7 [& o4 _* P4 c8 E
既然LZ认为:“针对网友的负面评价就是人身攻击。”
0 Q5 c. N/ R2 h) q那某网友回帖中使用了这样的句子算不算人身攻击:“你真笨,这个都看不出来,这就是......呀!”(假设非玩笑,因为 ...
9 q& m5 p% ?* Q2 s* q  _
我觉得这不能构成人身攻击,因为很多人有这个口头禅,并不代表他真的要攻击对方的智力水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08-8-26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把论坛变成屠宰场。
8 l9 K$ X5 i( _3 I& v只要不是直接用脏字骂人的帖子或回复,就让它留在那里,也没有必要封ID。2 A8 N) a, Q1 l% O
一、大家清水浑水还是有分辨能力的;
' q) H1 p3 D2 U# z9 n! e二、可能现实生活中认识某人或以后可能会认识,但却不太清楚他的人品,给个机会多方面了解一下;9 b- K( o2 e& H4 m4 i
三、谁都有说话、做事冲动的时候,过分的惩罚只会加深仇恨;2 w6 |9 U9 [1 v6 ^& D, K" ^
四、是否人身攻击个人看法不同,尺度不好确定,所以不要去JUDGE别人。0 L) l6 ~' m8 F. m; M
五、要尊重别人的话语权,别搞文化大革命。
. Y4 K% G" A- T# j( m+ U$ \4 y4 j1 z/ A: J  k/ Y3 S
如果你觉得对方人身攻击了,扔几个鸡蛋就完。还不行大家一起扔。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8-8-2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8-26 11:27 发表 7 S3 N% c3 L" b3 x$ g* O

9 L' M$ q: s- p+ V我觉得这不能构成人身攻击,因为很多人有这个口头禅,并不代表他真的要攻击对方的智力水平。

* i" a) w! o# D“你真笨”是口头禅?在俺看来,口头禅一般是在句子中不具有实际意义的词汇或短语,而且应该和句子的主体意思不沾边,譬如“你他妈来得真够晚的”中的“他妈”,再譬如“他丫儿的真没出息”中的“丫儿的”。而在本句中,“你真笨”是明确的表明观点,说的就是对方的智力水平,而且和句子或段落中的其他部分的意思完全吻合(那个句子的后面部分的就是对前面的证明),怎会成口头禅?
6 e7 L& v: Z$ I( P- x4 H9 G9 M  }7 n
' E4 s+ p. |9 @6 A再请教:如果“你真笨”或“你真傻”是口头禅,那“你SB呀,这你都看不出来....”中的“你SB呀”或相类似的词或短语算不算口头禅?
5 S- z: p* z- J1 v2 m& @% O  ]" d3 f, |* I( v
另建议,如果口头禅可以例外,那请LZ在标准中对这个例外进行定义;如果不是所有的口头禅都可以例外,那就请LZ在标准中把可以的进行列举,这样会让广大网友和其他执法者更加明确,既利于守法遵法,也利于统一执法尺度。4 ^- Z8 o; U/ u( e  H

% {; d8 ~& q% e% \" G[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8-8-26 14:36 编辑 ]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8-8-2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了个贴,请教LZ,14楼算不算人身攻击?2 T' F+ i* e9 T8 U4 d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p;page=1#pid172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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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紫光 于 2008-8-26 13:26 发表
1 W" T5 y, [: q. ?9 S不要把论坛变成屠宰场。
" b* j7 ~- A8 C& N& \  \只要不是直接用脏字骂人的帖子或回复,就让它留在那里,也没有必要封ID。" t3 r- k+ F1 o0 Z9 |: e3 \8 s
一、大家清水浑水还是有分辨能力的;2 N6 \3 W) |+ \! t1 T( j
二、可能现实生活中认识某人或以后可能会认识,但却不太清楚他的人品,给个 ...
0 Q* Y7 B9 M- @- a- \
我这样看:人身攻击基本都是情绪化的结果,如果不加以制止,则有可能对某一方的心理产生伤害,影响其他人发言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这种情绪化的话语很容易制造情绪化的反攻,结果就成了吵架,造成了网友之间的尖锐对立。因此及时加以制止,让这种有害的情绪得到时间平复,在矛盾尖锐化之前给双方时间反思,有利于提高论坛的发言质量和促进网友之间的和谐。当然正如你所言,准确地判断具有相当难度,因此需要讨论以获得一个较好的评判标准和程序。同时关于判罚不宜过重的看法,我也有同感。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6 14: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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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 {$ H* T  ?6 r2 }5 S- U“你真笨”是口头禅?在俺看来,口头禅一般是在句子中不具有实际意义的词汇或短语,而且应该和句子的主体意思不沾边,譬如“你他妈来得真够晚的”中的“他妈”,再譬如“他丫儿的真没出息”中的“丫儿的”。而在本 ...

7 x1 u) P% w$ c9 I1 A- b8 l. D1 J5 i; v& }. T( z, Y
“你真笨”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生活短语,但是在生活中,这个短语被大量使用来表达一种不耐烦、对对方的反应速度不满等等情绪,它本身并不包含对对方的智力水平的评价,因此,正如你所说,作为口头禅,它不表达实际意义,一般不能作为人身攻击的证据。你所说的其他短语也类似。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口头禅作为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短语的时候,后面需要有其他的句子来表达真实的意思。如果没有其他句子,则它一般就不再被视为口头禅,而会作为一个表达真实意思的句子被处理。/ s" h% v/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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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口头禅我都不会将其视为人身攻击,然而一些过分粗俗,引起对方或者他人不快的口头禅,将会受到其他相应版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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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28楼提到的例子,我的看法是不算人身攻击。偏激是指思想、主张、言论等过火,这是一个中性的词,针对的是对方的观点和语言,均没有人身攻击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当看到“你。。。。”这样一句话的时候,我们必须分辨这句话是针对人身属性还是针对观点语言。我觉得比较简单的办法是把这些中心词放进去。比如在你所举的例子里,我们把“观点”放在“你”的后面,会发现“你很偏激”实际上很有可能是说“你的观点很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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