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消息,移民部官员最近在与加拿大律师公会探讨假结婚的研讨会上吹风,政府考虑仿效美国的做法,向配偶移民申请人实施2年的“观察期”,如果2年后能够证实婚姻有效,然后才发出正式的移民签证。其做法类似商业移民的申请,即申请者要在加国建立了计划中的企业、并完成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后若干年,移民部在确定无误之后,才会为这些申请人“取消条件”,正式给予申请人移民资格。& `9 F+ Y: u! {- u7 w# V% q7 z z* y4 y
# u- F1 G# f1 H3 b
上述举措是移民部正在考虑的多项修法构想之一,其基本操作方式为:申请配偶移民的一方将先获发临时签证,在加国住满2年,即2年的“观察期”结束之后,由移民部官员确定其婚姻为真实婚姻,然后再补发正式移民签证。但这一修法构想遭到移民律师的普遍反对,认为此举不仅难以打击假结婚,反而令问题更加复杂,对真正结婚的夫妻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如温哥华的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来加拿大之后,真结婚的人可以离婚,假结婚的人也可以离婚,移民部很难证实这些人婚姻关系的真假;而所谓的“观察期”会给移民夫妻的生活罩上阴影,团聚移民本来是鼓励夫妻团聚,但最后的结果可能害得真正的夫妻无法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