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当我卖一瓶酒给一个老外,将补给他的5毛钱递给他,他说这是小费,然后转身就走了时,就在这一刹那,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完全象个乞丐?我震撼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戏剧般的角色互换,几乎使我的眼泪也仿佛要往外涌出。要知道,在国内,给别人小费的应该是我!而现在自己竟然这么落魄。% x3 @% n' f. J: h8 `' K8 A$ z
, ~' B/ d" C( Q$ v
在北美,给消费是对服务员的尊重,不是歧视。在美国,你消费不给消费,服务员甚至回追出门口要! 我不理解为什么你觉得“震撼”“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