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作为2007年的RRSP的抵税额度是怎样计算的?以下那个是正解?4 \- O! J. s) X3 h& Z8 A+ _
1、税务局2006年报税回复中给出的额度,在2008年2月29日前的购买数( Z; L9 O' u% g T
2、根据2007年收入的18%,在2008年2月29日前的购买数 + F, U9 n5 b) R- o$ Z" H2 M% w: m9 ?- N, I
再有,所说的购买自己的额度送给配偶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说收入高的一方可以买了后送给配偶算作配偶的RRSP,但算作自己的抵税。如果是这样买的时候应该怎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