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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扁舟 于 2007-1-5 01: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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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r7 M/ W& S* R* J( u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说没有不同。) E- C. {& n" t6 C; S- O
* c# s3 e! \/ |: v但是,在认识自然的方法上,在人类行为准则上,"探索自然",与"理解神的启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 ! R7 i# q0 ~! ]1 w
能说具体一点吗?是从什么意义上说的就可以说没有不同?从什么意义上说会有不同?
5 x7 I" B+ w9 {7 C如果没有任何不同,怎样体现神的意志?如果有一点点的不同,这点不同对神有何影响?有何用处?
( @% P1 ]! m, f B为什么"探索自然",与"理解神的启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难道神不存在于自然界中?他不是自然界的一部份?那么神存在于哪里?如果他不在自然界中,他怎样知道自然界发生的事?如果他知道自然界发生的事,那么他必然是与自然界有关联,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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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07-1-5 01: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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