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我过来后打的第二份工,第一份是在一家中国快餐店打餐。说好了工作时间是10am-4pm,可是干了以后工作时间就随时在变,有时老板会给我打电话说你明天几点几点来就行了,更经常会说今天不忙你可以走了。有时一天也就干2-3个小时,也就是饭口最忙的时间,就让回家了,结果两个星期下来,拿到工钱一看就三百多点。所以我干了一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后来有朋友跟我说他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他即使让我干了两个小时也应该付我三个小时的钱。我后来也在劳工法上看到了这一条。$ D$ k4 i m. Y* d* b
我在这里说这件事不是想揭发谴责我另外一个老板,我也不会透露他的任何信息。其实到现在我和这家老板表面上还是很和谐的。我只是提醒那些还不知道有这样规定的朋友注意一下,劳工法上有一条叫“Three-hour minim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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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醒,肯定很多人不知道的。9 p) u. _& S) ?# U- |$ F8 H
看来华人新移民有必要学习一下劳工法,再去找工作。& `7 C. M& J% B) ?" U3 M `
不知道华人社区除了帮助新移民学习英语之外,是否还有帮助学习一下劳工法(粗略的培训)的服务呢
珠圆玉润 发表于 2012-1-6 12:36 ! E3 W) p5 _& v: O, a
是啊,,,,可是,我觉的她也许有她的不易。不然,怎么会---------如果生意好,,,,怎么会呢。。当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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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not help asking when you were born? was it some certain dynasty? some people are just money squeezer ! you were right, you better keep sil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