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 o5 a5 f% X" _$ l b A" B' i2 Y62#紫光 0 L; r, A7 ^/ y6 ~- [對不起閣下言詞着實有點尖刻,這也許是那種「我有絕對真理,我是對的」的思維方式作祟吧!這種沒有離教者而只有信與不信的說法,只是硬將兩個同義詞重新給予新的不同的定義而已,這只是一種 playing with words, 說了等於沒說的辯解吧了。 1 M3 P5 x( J3 Q" d1 P% |. I, m) X- X: d
你說得沒錯,教會不會廹教友捐献,全是自願的,捐献多教會規模和運作會好一點,捐献少教會仍是會運作的,這只是 basic economics, 和什麽神的「大能」無關,既然十一,二人聚在某人家的土庫裏也可叫作教會,那麽怎會有教會「結束營業」呢?要求這樣低,沒有教會是會結業的,至於你說這是什麽恩典大能,似乎神化了點。* B& V$ f. t4 |( `$ t; J7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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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說可以當捐献是風險投資,這是錯的,聖經要求教友捐得心悅誠服,心安理得,不是去試試有沒有回報的,捐了就是捐了。看來需要糾正的,反而是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