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 发表于 2017-5-12 23:069 d2 M7 I4 f( J2 o5 E9 a d
我不认识楼主也不认识你,但是,我认为你说话太苛刻了。什么叫5块钱,又怎么叫小肚鸡肠呀。公布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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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苟同,首先人家并非事先知道楼主不在,人家是去取货,如果临时变卦又讲价,你大可不卖,让他白跑一趟,损失的是他自己。楼主家人应该说可以代表楼主本人,既然还是卖出了,说明终究是代表楼主生意成交,那楼主要抱怨也只能抱怨自己虑事不周,没给家人交代详细,被人钻了空子。结果气成那样,还把人家的电话都公布出来,不是小肚鸡肠是什么,所以我说两家是“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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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声明一下,人家在电话里说清楚了价钱,去拿货时楼主不在,看是个孩子所以就。。。。。如果楼主在肯定不同意,因为是事前说好的也不可能让他拿走。你要说生气,谁都会有一些,但是绝不是因为这点钱,而是因为他的做法生气。对这样做的人给一个提醒,并不能说是小肚鸡肠,半斤八两。应该支持,不然谁都不好意思说,助涨这样的风气,希望你看看明白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