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D0 e. L# v3 c/ ~. r# @ 罗马基督教并不停留于社会上层,成为只属他们的宗教与文化。它在西欧是群众的宗教信仰。也因此,其中总是掺杂着比基督教更古老的宗教习俗和信仰,被基督教称之为“迷信”,甚至称做“异教”。这里面包括被教会当局认为十恶不赦(anathema,原义是“可咒诅的”)的思想方式,诸如被称为“驱鬼”和“巫术”--尽管在所谓“白魔法”和“黑魔法”之间还有区别--以至传神谕、炼金术,各种形式的星象学和秘教、秘法。十分明显的一点是:到17世纪,就是说在1000年的长时期内,基督教的神职人员,一方面是官方指定的神和人之间的中介;又像是先前凯尔特人的祭司,或是敬拜古代日耳曼神灵的祭司,同时主持被官方教会谴责的祭祀仪式。 x" S: X3 A) Q0 C. W r3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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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洛林帝国(即查理曼帝国)里,大部分人民是日耳曼人,因此,基督教的“日耳曼化”是必然的。教会无论从理性或感情上或心理上都得要接受这个局面。于是,许多文化现象也被基督教化了,如:日耳曼人在冬季中间有一个节日,庆祝昼夜更替,从日短夜长转为日长夜短。这个节日和基督教关于耶稣诞生的故事结合起来,发展出12月25日庆祝圣诞节。再如每年一度的集市和本地教堂祝圣的日子结合;或本地曾出过什么能行神迹的能人,或英雄人物,他们后来被教会立为圣徒;纪念这些圣徒的日子和本地一年一度的集市也结合起来。[34]这样,多元的地区文化传统和一元的基督教文化得以结合起来。[35]一些牵动人民大众思想感情最深的传统,曾长期被社会上层认为是“异教”,现在也被教会接纳,这为扩大基督教影响,传播基督教教义,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