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一篇2000年的新闻报道2 c) S8 N8 h) z, K, d6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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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4日,加籍越南人阮诗协在越南被处决。 " N. T$ M( E6 H . ]% f, s1 p' c$ B3 N, w& W3 R 今年43岁的阮诗协是出生在越南的加拿大公民,1982年移居加拿大。1996年4月阮诗协与母亲从越南返回多伦多时,在河内机场被越南海关从其随身携带的5件工艺品中,查获5500克海洛因。依照越南法律,走私1000克毒品就会被处死刑。1997年3月,越南法院终审认定阮诗协和母亲走私毒品罪名成立,母女二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L5 \( y/ V- s
0 }" s7 @# E, H: y3 I3 w- l3 k 阮氏对此判决不服,声称是在登机前受河内一名鞋店店员之托,以100加元的报酬,将这些工艺品带给她丈夫在多伦多认识的一名男子,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触法网,罪不当死。 1 [+ \: V; R6 h& M( @" E }% U# X0 {# o# B9 ^
事件发生后,加政府在过去3年里通过外交渠道营救阮氏母女,克雷蒂安总理和外长多次请求越南政府“宽大处理”,美国总统克林顿也曾请求越南当局延缓执行死刑。多伦多警方不久前还向越南方面提供了长达50页的新报告,并准备派2名高级警官前往河内同越南官员进行会晤。越南当局一方面表示同意推迟执行,但同时要求加政府相信越南的司法制度。, k& }1 n+ J; z. r5 f, ^. O
4 T" e8 f E1 \3 j 就在加政府和阮氏在多伦多的亲人感到有一线希望的时候,4月25日突然传来了阮氏在河内被处决的消息,加拿大舆论立即大哗。正在南非访问的阿克斯沃西外长对越南政府“食言深感失望”,要求越南政府基于人道立场,尽快释放被判无期徒刑的阮氏母亲。陈卓愉也表示,令加政府最不满和震惊的是,在加警方已提供了新的证据,但尚未得到新的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越南当局突然对阮氏执行了死刑。陈卓愉表示,加政府除召回驻越南大使外,还将全面评估加越双边关系,并对越南处决阮氏表示“最强烈的谴责”。 6 h. g) _1 B+ u- x3 i- J " J7 X- A( J" D d3 ^ 越南驻加大使27日在渥太华指出,严厉打击毒品走私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阮氏违犯了越南的禁毒法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加拿大人也应尊重越南的司法制度。 + H8 \3 l& M9 c; P ]5 u& c, ]" o' W) c( E) O$ F
此间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国际惯例,案发所在国的法律,高于犯罪嫌疑人的国籍,阮氏虽然拥有加拿大和越南双重国籍,但越南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她的加拿大护照也不应凌驾于越南的禁毒法律之上。加拿大外交部一名高级官员指出,加驻越南外交官必须尊重当地的法律和法庭的裁判,虽然加拿大是没有死刑的国家,但不能以此为理由,强迫越南政府修改其现行法律,对阮氏母女网开一面。. H: K. u. H1 y) F( \2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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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越关系近几年发展顺利,加拿大也一直向越南提供多方面的援助,在加的20多万越裔加拿大人,更是在促进两国间的经贸往来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有分析家认为,此次事件伤了加拿大的面子,并给加越关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从长远看,双方并不愿因这一刑事案件从根本上动摇和影响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z o8 Z" D2 ~* T J `0 r& U
(本报温哥华4月28日电) . G; f5 {" M4 v$ x! U0 ^
《人民日报》 (2000年04月30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