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4348)  鸡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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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 t; C1 }- a" W8 Q. ^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 W- h a3 p2 H1 N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2 N. e0 |; ?; F$ ]8 o, X,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5 E, x, o) [4 e+ J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 c- A+ y. o+ M( O Y+ M) K+ t
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
* {" o- l& P, A' l, \! ^' X; O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 N. F1 h1 V! j( t! K j& H+ n
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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