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用回帖数来挑陪审团,那不等于现实社会里有钱人欺负穷人;) z& ^. i3 y$ x
用陪审团制度很容易就造成拉帮结派、党同伐异,那结果就是天天杀的人仰马翻、血流成河。( A3 _9 h: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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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所谓民主,应该是用在立法过程中;4 C% H3 O/ X! [: D
而执行的时候,应该是法治。0 L, G0 C O% q* R2 K
+ Y7 R! H; \: ^ R6 d关于修改班规,爱网也不止修了一次,可以继续修。现在这套规矩就是修啊修的来的。 , [" h& R% v. a0 R
这个问题好办,把最近一个星期发帖排名前13位的ID一呼叫就可以了。$ A' J. I# y) ]9 i, d
一般这种人长期在线,而且乐于灌水,应该不是问题。当然如果有人想回避。 # U, s/ P' `5 }4 d* D4 c可以规定一个陪审团人数下限,比如低于7人,则进行全网站限时公投。 f" p: `% b4 |$ t( A; ]1 r
紫光 发表于 2010-11-15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