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约期是否要缴费,比将废除的《物权法》变化了一点。 % o! j/ V5 M) [4 F4 l% a9 h; A* H2 D. i, s8 k
现《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而未来《民法典》在其后附加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y$ m% W6 V/ i, h3 W" M' i r- U, | {; L& F! V
这一点变化,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是对权益保护实质上的倒退。试问,您还认为您买的房子能住踏实吗?
醉清枫 发表于 2020-6-11 06:126 I. f( Q5 ^8 {3 A/ a" c8 t; a) Q* e
今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 ...
x2 t3 N, p6 F1 ]9 J- {$ e如果你想双标,看什么都双标。% M" D2 G/ Q2 R) a. l2 u
加拿大联邦政府刚刚说过冒领CERB的,只需要退款就行了。马上又要立法追究责任。加拿大移民局也是一刀切出尔反尔。和加拿大比起来,中国的权益保护倒退,不算什么了吧?是不是当你看到加拿大倒退的内容时,都是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