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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我的很多业主咨询在COVID-19情况下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和租客利益,特别是很多人都layoff的情况下。有很多中文版本的解读,但是本人觉得很全面但是不具体, 所以下面是专门对Alberta这次COVID-19租客和房主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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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K0 _2 V, W4 B ?+ A第一点是说不能在五月一号以前驱逐租客不管是因为没交房租还是水电气费. u, r/ K* I4 h7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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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是不论是任何形式的出租物业还是移动房屋的土地租赁都不能在此疫情期间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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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是在6月30号以前, 不能收取任何的因为迟付房租的滞纳金, 此后也不能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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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是说在疫情期间,房主和租客需要一起探讨出可实施的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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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点非常重要,也是被很多中文媒体忽视的地方,就是就算疫情期间,如果租客拒绝协商或拒不配合加纳房租/水电气,或者其他相关情况,房主是依然可以向法庭申请驱逐,同时也可以接受藩院传票收回房屋(针对之前已经受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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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q9 ? d/ L以上是全部这次COVID-19 的全部临时新政,可以看出保护租客和低收入家庭是政府的首要目标。但同时房主也有其他方式实现损失最小化,比如给银行申请延期还贷,水电气公司申请延期还款, 或者和租客协商付款方式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物业的合法权益。因为每一个case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建议应当咨询业主与租客小法庭或者专业持牌经济。维护好自己的物业,等待疫情过去,重新选择最佳时机进入市场, 不管是重新租赁还是挂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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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是全文中英对照,希望对您有帮助!!!8 h6 x4 l/ I" }- x) v; ]0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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