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42|回复: 4

[加国新闻] 加拿大华人回国工作 竟莫名其妙丢了移民身份

[复制链接]
鲜花(70)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来源:约克论坛9 Y9 x. n8 \- M: V0 [4 q7 O. {. g
0 ]0 Z) H4 Z- |: r/ @
大家都知道如今在加拿大谋生已是很不容易,而现在对于保住加拿大身份的问题也开始令人头疼,特别是对于在中国工作的加拿大移民来说,虽然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被加拿大企业外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但是移民部为了防止这一条款被滥用,审查的非常严格。
: @" |5 l: [6 R8 u% H* @4 Y3 q7 x" ~) b* ^/ U0 D# D6 O
即便确实是被公司外派至海外的永久居民,一旦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五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 L8 g8 H0 r+ X7 T( `9 n2 @& C
/ Z1 Q) W1 Z$ K" b4 h

& s. G4 ]+ A1 N1 ]% {' J& ]$ R# r+ X. D! ~

+ A. b8 l- y; i2 h0 }+ t# V0 H居住天数过少丢身份7 s7 n2 t5 L9 h0 n

( X, R  V' `9 R2 x# N0 d5 @钟先生就是其中的受害者,尽管在此之前他已经做了特殊安排,结果还是不如人意。, i8 b7 n* j1 L& t- f6 }! ]  A1 X
* @6 a6 u1 P2 h. e/ n0 B' i
按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上诉庭(IAD)的裁决文件,钟先生申请技术移民成功后,一家三口于2008年1月27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钟先生登陆27天后就回中国工作。# v8 p9 s' {7 i( m

: W  a# E" l; G枫叶卡过期后,钟先生2014年11月21日在加拿大驻北京签证处获得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并于12月26日回到加拿大。他2015年1月5日递交枫叶卡更新申请后,1月14日又回中国上班了。
" k6 H5 u$ ^* t1 Z+ H2 ]8 P! `3 Y
加拿大移民官员审查该申请后,发现钟先生在2015年1月5日前的5年里,只在加拿大住了98天,没达到5年内住满2年的要求,于是拒绝了其枫叶卡更新申请。钟先生的太太和女儿的居住历史也类似,她们的申请同样被拒。. Z/ b0 j. _: [

, O: h2 r+ B+ k: u
2 Q% T* b2 D2 b7 E, X' k+ u, w; Z; c# ]) g, \# o
钟先生在枫叶卡过期后回到加拿大,马上递交更新申请,并随即回中国,看起来他对更新申请能获批有把握。否则,如果想保住移民身份的话,理应满足居住条件后才出提申请。6 u; G- o8 q' a3 E, P& E: f/ o/ C

+ \. Y5 O; B6 |6 q; k2 r按上诉庭的文件,钟先生曾是一家加拿大公司的雇员,在中国工作,按现行居住要求的计算方法,住在国外也符合格的条件,包括加拿大公司或政府机构全职驻外雇员。
1 m- S9 n7 n  f- K5 V' I
5 Q, }9 O3 x  L) W不过,移民部不承认钟先生是合格的公司驻外雇员,上诉庭2016年9月23日也做出了同样的裁决。( |: @! _2 ?  I7 J2 {

+ G- N5 a8 j: g- _' V仔细安排无济于事  B; [% H2 c! W- ]9 q1 e9 S
: g! m8 O3 d2 j% e$ `* E, [
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间,钟先生曾住在加拿大,他的太太在北京找到工作后,他也回中国了。2010年2月,他开始为在中国的Altus建筑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具体做宜家(IKEA)商场项目。
- R: W+ G  E5 T0 S) `" c# s6 }
# u$ J1 H% x! R9 H钟先生在作证时称,他于2011年9月底辞职,11月1日返回加拿大,目的为了满足居住条件。11月21日,他与Altus上海公司的加拿大母公司Altus Group Limited签订合同,该合同同意将他派往中国,做相同的项目,职位也一样。) j1 ~9 y3 b+ M0 K8 n# }

6 E* K0 k) N: K8 r( W- |( p2 u* z钟先生认为,他与Altus Group Limited的合同期从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5月15日,或直到中国上海的宜家项目完成后;随后该合同获得延长至2015年2月13日,或完成有关项目为止。因此他属于加拿大公司外派雇员。
' b$ w# z, o9 u. S7 _4 Y: T/ w- M% E! k" x5 I" n. W- r; o
关于这工作,钟先生不但有与Altus Group Limited的合同为证,还有该公司给他的2012年、2013年及2015年收入证明(T4)及在其工资中预扣税的证明。
! G' k( t6 M0 R8 W& b/ l5 R4 R& f" d6 x
上诉庭认为,这些证据对钟先生有帮助,但他们仔细检查记录及钟先生的证词后得出的结论是:Altus Group Limited 所“安排”的在上海的武汉宜家购物中心项目,实际上只是钟先生2010年2月起在这家加拿大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工作的继续。
, G& Z* Y, |. j) H5 N  G% d2 c, R. Q' K2 s# e3 f# k1 o2 }

- o! [$ F$ b5 U+ B6 a; E( W  `& n
7 ]7 P8 ?% E' Q) a! u& Q6 w, l补救为时已晚) u% g  S, y8 i

) i' U+ c% T8 s4 f* H3 t钟先生的上诉也提出了人道及同情理由,但没足以获上诉庭接受。上诉庭文件显示,钟先生是华裔马来西亚公民,1994年开始在中国当建筑设计师,他的太太是中国人,也是建筑师。他们长期住在中国,女儿也是在中国出生。他们之前住在加拿大的最长时间,是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 A4 v- u! B- F+ j1 F
* m( T0 o( c6 W( q& F) S. Z+ I4 _
上诉庭称,钟先生2015年9月回加拿大后作出了更实际的融入努力,他加入了教会,在温哥华地区的一家学院读了一个课程,开始找工,后来开了一家设计咨询公司。
  P+ u$ `7 \+ w' [4 `, s6 R, L7 I/ R) R5 I7 A9 J; P) a
钟太太因为要照顾病重的父亲,2016年4月才返回加拿大,并参加了英文课程(ESL)。钟的女儿自2015年4月开始在加拿大读4年级。
7 l  X' e( p$ ~" p! m
& L6 o4 e6 C* ^钟先生登陆加拿大后一直有报税,他们有银行账户、注册退休和教育储蓄计划,并有租金收入、抵押贷款及一辆车。5 T5 g6 e& c! `' o! @$ s
2 x* z8 L. @) N  K) n
不过,上诉庭称, 虽然上诉人在加拿大有了一些基础,但与他们在中国及马来西亚的专业、社会和家庭联系相比,他们在加拿大的融入有限。“他们作为一个家庭,绝大多数时间在中国生活。没有证据表明,他们的移民状况会成为这个家庭未来在中国居住的障碍。”! Q% f( z; {& g( Y0 o
6 l" c$ w% ~( o4 E
怎样才符合加拿大公司外派员工条件$ ?; K% V+ w% E7 k* |6 V% F

% T+ _; {9 K9 ?$ C4 s上诉庭的文件称,他们发现钟先生2011年9月底辞去上海宜家项目经理职务,11月1日回加拿大满足居住条件的说法不可信。因为他没带太太和女儿回加拿大,只是在别人家租了一个房间,住了一个月。期间他要求Altus Group安排他回上海工作,以满足其移民身份的居住要求。11月21日他获得雇用合同,12月3日回中国继续做原来的工作。“这样的安排”不符合有关规定。2 a( x0 M( p% w  c% |* O) b1 q5 u

, O# k! O7 i  F: T2 `3 A! @钟先生与Altus Group的合同,没说明他回加拿大后会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这已经是一个不利因素。; \7 i7 E/ J, P# _8 M' E' j
+ K' d0 x7 F# |, C% B2 ?
不过,上诉庭的文件称,这是加拿大公司被利用,为了钟先生能继续做他在中国原来的工作、与妻女住在一起,同时满足移民的居住要求。因为武汉宜家购物中心项目的中方合作者提供的信件显示,钟先生自2011年4月13日至2015年2月13日是该项目的全职设计经理,比钟先生获得Altus Group的雇用合同早了几个月;钟先生自己提供的证据,也是在获得Altus Group的合同前后,他都是在该项目做同样的工作。
  h" d  M' m. g! ~, Y: \4 j) M4 B/ ]
/ N2 h$ w1 X! O8 J  ]5 o
相似遭遇的并不罕见. U& V# Z: [7 B
# p" _  Y2 v) d( `! r& U
中国公民简某曾于2002年与加拿大公民结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其后妻子去世,他又与一名中国女子结婚,并开始在中国生活。
+ m, S9 X+ P2 l& p* R6 }5 n
! Z8 O5 o( e+ P在2012年,身在中国的简某与位于BC省烈治文的一间米行签署工作合同,担任业务协调员(Business Coordinator)。那是一个全职的岗位。2014年,身在中国的简某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申请枫叶卡延期,并附上了自己的工作合同。
7 @$ \; r* z3 z4 U0 w) |9 ], C" w% V7 k/ F# q: ]
大使馆官员经过调查发现,在过去的五年里面,简某只在加拿大待了185天,远远低于“五年内住满730天”的居住义务。虽然简某声称,他是被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回中国工作的,但是无法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记录。此外,他从未在加拿大工作过,连签约时人也在中国,这些都不符合外派规定。, q. V6 A# i! A+ ]

$ t$ l0 D3 B7 E8 ]/ h$ U/ u基于以上理由,大使馆官员裁定简某因“未能满足居住义务”,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简某遂向移民局的上诉部门(IAD)上诉,但是遭驳回,于是又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S$ O, R, }4 Q* r- A" w" F

: Y" u9 x; Z5 [- T: d& C* w联邦法院的法官经过审理,驳回了简某的申请。法官表示,移民部为永久居民设定居住义务,其宗旨是促进他们融入加拿大的社会,可是简某获得身份已有10年,他的生活重心仍然在中国。此外,他也不同意简某符合本国企业外派境外的全职员工规定,例如他没有同公司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他的职位也并非“临时外派”,当结束任务后就会回到加拿大。- j, [/ I4 j8 \" U( @9 T- P

2 x6 y& J" x# g/ ~/ G6 V# ~同时,在2012年也有类似的个案,来自中国的移民毕先生2007年2月21日与一家加拿大公司签了3年合约,在中国任总经理助理,之后他全职在中国工作,只是偶尔回加拿大作短期停留。他的枫叶卡更新申请被拒后,一直上诉到联邦法院,也没成功。/ v0 h( w* H, h# S  S" g( `
+ @9 L0 l  q* I8 t: T' t0 g& G; {- L

" }, n6 e7 |, x* z8 w- Z* h3 d6 e- B% K) n# a/ t$ l! u& I
联邦法院在裁决中的解释是,要满足公司驻外雇员的政策要求,移民在海外的工作必须是临时的,必须与其雇主保持联系,在任务完成后必须回加拿大为该雇主工作。但是,毕先生在海外得到的不是临时的工作任务,也没有迹象表明,其雇主已经同意他在中国的这段工作结束后,会在加拿大继续留用他。4 ?( e6 d6 k3 q) _5 d; [
/ t- x3 k; {+ W" q1 a
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对此的回应是,当政府怀疑你的动机时,会有很多理由可以否决你。但是,如果你的申请是真实的,也有很多证据可以使用。这是一项简单的移民法例,但执行时有很多具体情况,需要对其了解清楚才可以避免麻烦。* S' X% ~, Q( t; y1 {' O

, g1 l6 x. t- N) q这两起案件再度证明,永久居民若希望以公司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要十分小心。因为即使是如此,只要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五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
9 {+ e7 {$ E5 ^& J+ f
! d( k; {1 Q# U# B9 q, f: _
鲜花(52) 鸡蛋(32)
发表于 2018-10-3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叫“居住意愿不足”呀?简先生直接入了它籍不就完结了吗?; b5 D$ F6 V  V" M8 a- |/ m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原因是不能入籍,不是不想,因为入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身份,很麻烦。
鲜花(34)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你好我好大家好 发表于 2018-10-31 09:15
* o! b( {( i7 g2 N: E主要原因是不能入籍,不是不想,因为入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身份,很麻烦。
; A$ t/ L4 j5 g6 g
这也就是借口吧!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利益,也不想丢掉加国的福利,想移民就只能选择一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gstudy 发表于 2018-10-31 09:248 [0 R8 s% z4 n. Y3 ]
这也就是借口吧!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利益,也不想丢掉加国的福利,想移民就只能选择一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5 j; }# z% C) e0 x. H) z
只拿绿卡不入籍的,可以两国的福利和利益都有啊。大家都是这样的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6-19 21:41 , Processed in 0.26177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