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  鸡蛋( 0)
|
我们单身的要庆幸了。
' G4 s6 C# R2 C1 n2 F6 K幸亏没早生几年。3 g" B- I* E: U% t8 M
% Q; m3 m* A! W* z
引子--------刑法中有一个十万分重要的原则: 个人的行为不给社会及他人带来财产或人身信誉的危害一律无罪!!!美女与多个俊男发生xj是十分美妙的私事.怎么就要枪毙呢?
5 L2 w# J2 F c$ A8 _0 b2 N7 q% z5 g, Z3 K9 ?" T; [ g( k: C9 V
在1983 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不用说判处死刑。我们可以将王姓女子的命运与时下网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较一下。木子美不仅放纵性行为,而且在网上公开记载**体验的日记名曰《遗情书》。据《遗情书》记载,木子美性放纵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xj。此外,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在听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认为这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木子美性滥交而走红一时,名利双收。但王姓女子却为此丧失了生命,这真是一种悲哀!
& B) A4 C! ~3 V& e8 U! w2 w; ^在83年的严打活动中如你穿成这样(题图),就得给判个十年二十年的还可能枪毙。当时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这个,男青年被判处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3 f- N. r7 f i2 c9 y: U; k4 G
4 B9 l$ m% I% k# k附:83年严打案例例举——
) {" M4 `/ N! I8 a: r四川泸州纳溪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吗?结果真的去亲了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还真的被判 死 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给家属赔偿了200来钱了事。
* P! }* e& l) d6 N- M
, N9 |( R% `# L8 I1983,郑州市上街区;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不同意婚事,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同居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女方家长闻之大怒,叫来众多亲朋好友强行把女抢回并对男青年大打出手。谁知男青年对此女是一往情深,尽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对女方痴心一片,仍隔三差五‘骚扰’女方。女方家长终于下了毒心,把女儿关在家中洗脑一月有余,硬是诱逼着女儿告男方**,并拿出了之前准备好的‘证据’......赁着女方家的社会关系,不出一月,男青年命丧刑场。
1 P, Z0 g3 C2 z+ n0 L0 O; T" {$ y
0 X" F9 B7 K8 O. e83年严打,在成都,法院布告上有一个被枪毙的犯人,19岁,罪名是严打期间"强奸未遂". . ?5 |6 b1 t# M! o' n
某村有个青年,在大街上作势拦了一下一个姑娘(开玩笑的那种),被枪毙了。
( X$ P" {- h& b
. a* ~- n2 { z$ ~- f$ j3 r# B% F s, {5 a, l' W$ j9 s
某青年因为喝多了在马路边尿了一泡就被定罪为"现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 k' K G! y; G& K2 o) w+ L" P: t0 G, E% a" C2 e' a
- I1 o* x' n4 A0 m83年,还是安徽省蚌埠市,有一个小青年(名叫李和)与一个妓女发生关系不给钱,被告强奸。已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布告贴得满街都是。这小子不服啊,上诉。第二批严打时,数字不够,改判死刑。
1 d* b3 i) _2 L! d7 d e5 P
. Y* g# j1 h5 }% y$ b" o) J+ P. B某工厂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达的严打指标是30人,超过了百分之五,据说是给人数少的小厂子分摊了百分之一的指标。为了完成任务,把在厕所写脏话的都抓了起来,还有一个工人更倒霉,他本来在厂子里没什么事,便把他在学生时代的老底翻了出来,他在学校偷了同学十几元钱,其实已经被学校处理过了,这次为了凑数,送进了拘留所,最后被判了二年徒刑。还有一个强奸犯,很常见的办案手法,被游街笄贡辛恕?
- Z& p; v) m3 X$ u: h# J f
, h2 [3 U* K5 ~# R4 j某北京小伙,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洋妞跟别人扭打时被扯开上衣,一时冲动,上去摸了一把。枪毙。8 U- y P; O" t B# ~
5 q! E7 U" Z0 u" {" z2 ?4 r$ \
听说那时晚上12点(新疆,12点相当与北京10点)还在街上的话,基本都会给带回派出所.若一男一女,俩人分开,只要说错对方的名字,铁定是流氓罪.而且十来岁的孩子抢个电影票基本也是10年20年的判...1 Q) W# n V* l% ^1 S& S
15年以上的都拉到沙漠的监狱里去了,根本没地方跑...0 t* R" Z. D8 ]3 l
! Z+ J! O1 P, @* M; a2 O; y$ d8 K2 J我有一个同学的哥哥,当时17岁,因与人发生口角,用铁锹拍了对方后背一下(仅轻伤),判8年.出来后真成了混世魔王.
& l" ^$ c; u' | W5 r- F* @4 g6 J& _; O% G6 U
第一次“严打”高潮期间,一没有着警服的警察见到一个人自行车棚转悠,喊其“站住”并对其搜身,发现该人带有螺丝刀一把所以认定其为偷自行车贼,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该人不从,在反抗警察揪住其衣服时,螺丝刀划破警察胳膊,结果归案后被判处死刑。对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好像加上“反革命”三个字。0 s1 f( T4 n% S
5 [3 _9 P8 P, ? {5 ~4 [' [/ J严厉打击偷、抢机动车运动中,一入室盗窃的小偷两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失主的摩托车车证、摩托车钥匙然后按图索骥将摩托车开走(一部本田125CC男庄、一部本田125CC踏板式)案发后,两部摩托车均没有销赃被追回发还失主。公安机关委托评估部门将赃物价值提高至30000元以上,结果以该小偷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死刑。 7 U3 d6 D( n) ^
# [. P0 M; d& |; I1 ^. f我看过的一个当年的材料里,最狠的一个,是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有性行为,结果判刑了,原因是“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
& t9 t( J" Z- i4 V: B' ?: n6 p9 l' \4 C2 M% A6 F
那一年,我一个邻居的女儿17岁,初中毕业辍学在家,由于母亲去世,父亲上班,家中无人照顾,经常和两个小男生往来,也许多是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他们家与居委会很近,肯定瞒不过局委会老妇女的眼睛。83年那场“严打”一来,立刻被逮捕,(街道居委会和派出所的“片员”之前从未对其批评教育过),被冠以“流氓团伙”的罪名,判刑15年。公安破了大案,立了大功。报道中的“破获犯罪团伙多少个”这就是其中之一。游街的时候,女孩子茫然的看着远方,她肯定不知道: “公安”能超额完成“严打”指标,有她一分功劳。
2 F, F6 h; R7 C6 g8 {
4 d! }9 S' w% T8 }% `6 U$ q这是个发生在苏州的真实事件;我们厂二车间周书记是部队的指导员,举家转业回来,首次严打,唯一的儿子就此十七岁消失了。当时公判,工厂停工收听广播,当听到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分厂的知情的职工都惊呆了,车间书记、主任:“这是个很本分的孩子,怎么就这样完了” 在严打前几个月的一天晚上,大维的几个同学约他出去玩,本不想去,又经不住同学劝,就骑着父亲刚给他参加买的新自行车去了,到了彩香一农户家,才知同学是为了讨赌输了的一百元钱,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赌得过有妻儿的农民,农民看到来的人多,就答应归还,参赌的孩子(是首犯)却拿了一百二十多元,和另外几个都骑车跑了(自行车未锁)。周大维拿起钥匙开锁却被此农民后腰抱住,周大维打开钥匙圈上的折叠的削水果刀刺穿了农民一个掌心。被农民抓住灌粪喝尿,被毒打后送派出所转公安局,假如是工伤的手掌被刺穿,連最低的伤残等级都达不到。劳动教养几个月好就可以了。然而案件不大,年龄不够,几个月都判不下来。到了严打时就可以判决了。几个同学与他(主犯)被判死刑。赌徒却没有受到判决。广播里声撕力竭地读着“不杀不足于平民愤”“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
1 a6 V$ P/ }5 \* t a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性颇风流,喜跳舞。“严打”以前,公安派出所曾经找过马燕秦,询问她的跳舞情况。马燕秦一口气讲述了数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有些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派出所的本意是吓一吓她,使她不要太招谣。他们没有想到马燕秦根本不顾脸面,既无法用损害名誉使她有所顾忌,又没有法律能够制约她,只好赔着笑脸将她送走。# M$ I# N) \9 _4 L( ^9 P
+ a4 r& {, V1 w4 \6 `' \八三年“严打”开始,警察们获得了尚方宝剑,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而且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山西日报》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导案情。这件案子由于太大,审理一时难以完结,躲过了“严打”最高峰,直到八四年才结案。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如果高峰时判决,至少枪毙十几个人。就是躲过了高峰,还是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则多得不值一提了。 / b( l7 U k+ l! ~! u
三个死缓和两个无期徒刑全曾经和我同关过一间号子,我看过他们的判决书,也和他们一起讨论过这个案子,下面可以略介绍几句。
. L6 u4 k( @6 v* |李兆胜,和马燕秦举办过两次家庭舞会,并有过一次性行为,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h4 V2 w! A# n( [3 K" r袁定之,是马燕秦女儿的朋友,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燕秦有性行为,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5 q1 I v, D1 I. L
, U- G6 t1 Z \" p# j
杨和风,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邀请马燕秦等人跳舞,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西安上学的洋学生参加,本人也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 b4 s6 D+ K3 [
0 c1 j& i5 B1 y& t* \. ~# t+ m
马修士,多次参加马燕秦举办的舞会,判无期徒刑。$ f& v5 w. Y% Z5 D5 t$ S( N
c( i+ Z" D$ D3 a! c9 Z
惠黎明,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为马燕秦的舞会伴奏,判无期徒刑。
# B! |& K4 s+ w/ R0 {. C- m5 e; c6 A. B1 ~, u
河南西部某县;一农户新添小孩,由于地里农活多,年轻夫妇便委托公婆白日在家照管。公婆因索事一时疏忽,把小孩单独放家外出办事。谁知等回来时,孩子已被家里喂的猪活活咬死只掉残缺的肢体。全家人悲痛欲绝......可是,事情并没有完,正好赶上83年的严打。由于该大队没有完成抓捕指标,公婆二人双双被判过失杀人罪,一个死刑缓期,一个无期。
$ Q. x/ {/ v6 _/ n邻居家一个工人,因为偷看了两次女厕所被抓,掉了脑袋。( y2 `; ?0 I( ^% | H
9 z9 U, V; h! F+ q' g5 _1 b# {7 U我这边有一老太婆,当年拦了一下汽车,被抓去给了个十天的拘留,本来十天就算了,后来一关给忘了,一共关了十年,回来后给了国家赔偿300元,现在变成上访专业户了
! l. @. \1 @& I7 v* a$ w3 Y1 ]3 Z0 E; g$ b& l$ ]8 J
家住丰台的慕永顺告诉我,83年,他把单位的一部旧电话机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作了处罚。“严打”一来,一事两罚,被逮捕并判刑4年。他说,这种滥抓胡判毁了他一生。郝卫军告诉我,他见过一个人,83年因偷了一盒价值10多元的电焊条,被判了9年。他还知道一件事:两人在公园里谈恋爱,被联防队 “抓获”,女的由于不好意思,谎说“被强迫”,结果男的屈打成招,承认“调戏”被判刑8年。门头沟人胡学忠告诉我,他认识一个人,被怀疑偷了女朋友家的东西,在刑讯逼供下“招认”后,被判了15年。数年后案情大白,他被释放回家,但身子骨已经垮了。胡学忠还说,有一人抢了半平板车黄瓜,结果被毙了!河北固安人尚建国告诉我,83年他在甘肃省第一监狱服刑,他号里有个人因偷了一只皮夹(里面只有5元钱),被判刑15年。此外,他还见证了两起改判。一起是强奸案,另一起是调戏、伤害妇女案,均被判处10多年徒刑,并已服刑4年。“严打”一来,竟然都被改判为死刑,涉案4人都给拉出去了!8 f e6 a5 i) R! T) r4 i5 ^& @
9 }( ~9 O0 V7 W* l! A$ j5 k2 ^83 年严打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 ) C' N+ a. u6 f2 N
) w; k( J6 b6 l1 H0 u* K两个我的同学。一个姓史,女性,因为和九个男性同睡一炕(不一定是和所有人发生关系)而被判死刑。一个姓刘,因为前女友反告他强奸,先是判七年,后女方家属上告,改判死刑。行刑的时候我去过现场。
& N. j& [0 A9 s1 d1982 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迟志强语)。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结果,当 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原来,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了!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速做出决定: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4年!
: P4 |7 @! ?- O/ _1 }* |% X1 d }% R9 G3 q8 u- p
我们单位在上法制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83年的案例,一个女孩夏天夜晚在自家院子里洗澡,这时同村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从门前路过,因院墙较低随便伸头看了一眼,被女孩发现,该女大叫“流氓”,男孩被抓,随即被定为流氓罪给枪毙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