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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赖昌星案一输到底 律师借口赖回国受刑反对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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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环球杂志8 C& n% l0 B. {# u

/ H! e7 a3 F6 a. N& [- [6 Y* j  1月16日至18日,连续三天,《环球》杂志记者亲历加拿大联邦法庭在温哥华再审赖昌星被遣返案,此次庭审将决定是否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赖本人此次未到庭,而法庭结论可能要延后数月才能出来。 9 |& S9 [5 R% B8 x7 t% w3 \

8 ^: k/ a1 T. r6 V  赖昌星案庭审笔记3 b1 u$ g  o& g2 H% W* P( E

0 Z9 a8 A4 n# n6 V  《环球》杂志驻渥太华记者/杨士龙4 y1 o3 c. {! x* u' _5 b# 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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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下午5点30分,我又登上了前往温哥华的飞机,又是为了去报道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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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 G0 Q# j1 j1 a  从16日开始的三天里,加拿大联邦法庭在温哥华再次开庭审理赖昌星被遣返案,以决定是否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为了打这7年官司,赖昌星可谓花了血本,他不仅卖掉了初到温哥华时买的豪宅,跟妻子曾明娜也办了离婚,租了间公寓一个人过着软禁的生活。但他还是一路输了下来。9 }1 N2 c: }. o/ P& o0 z/ b1 j

4 t: o0 r$ x% Q. y7 ]9 w* {0 p  当地时间晚上8点,飞机准时抵达温哥华机场。没想到,在去取行李的时候,恰好遇到了赖昌星的辩护律师马塔斯,他手里拉着的还是那只标志性的、已经褪了色的行李箱。原来我们乘的是同架飞机。赖昌星可以“赖”至今日,全仰仗此公试图穷尽一切司法程序的“战术”。攀谈中,我问,“你如何预测庭审结果?”“我相信结果会对赖有利的。明天法庭上见。”老家伙每次都这么自信。8 ]# `. k% f+ u  n4 I; Q/ \

( [1 P, `- |0 j4 X7 w  赖昌星未出庭; H. I3 O2 W( c: t8 Y, f' A

9 a3 ]) |( a3 d; X+ u* x  1月16日早上9点,赶到了温哥华联邦法庭所在地——西佐治亚大街701号。距离开庭时间还有半小时。原以为是一座威武庄严的“衙门”,实际法庭只租用了这栋普通高层写字楼的7楼一层而已。如果不是门口早已站满了手持相机、肩扛摄像机的同行们,还真以为走错了地方呢。大部分是当地华文报纸和电视台的记者,主流英文媒体只有《环球邮报》一家到场,还有几名从美国西部赶来的华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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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W" g6 C) X9 U0 U- [  天阴阴的,风很刺骨。预报的大雪惟独没有光顾市中心。 “赖昌星会出庭吗?”“哦,今天早上我忘了打电话跟他确认一下了,哈。”在寒风中瑟瑟等待的记者们,不住地拿赖昌星“开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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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n( H8 y# ]$ p- f  马上到开庭时间了,赖昌星还没有露面。大部分记者开始向楼上走,另一些留下继续蹲守。法庭虽只有一层,规模不大,但并不失威严神圣的气氛。看到记者拥出电梯口,值勤的警察放下手中厚厚的小说,礼貌却不可辩驳地要求大家把相机、录音机“交出来”,让他暂时保管,手机可以带入,但必须关机。同时被告知,庭审期间,旁听者不许说话,不许打瞌睡或有其他危险行为,否则将被庭警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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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3 e( U+ r% `! O; z: ^1 x  W  进入法庭,发现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和移民部的女律师罗斯尼克均已到场,赖昌星未到场。二人身着黑色律师袍,正在做陈述准备。这间约六七十平米的法庭布置得很简洁,旁听席对面正中最高的是法官法桌,法桌背景墙上是一个大大的联邦法庭徽标。接下来一排是书记员和同声传译员的办公桌,再下来是马塔斯和罗斯尼克各自的发言席,面对法桌分列左右两边。稍感惊讶的是,该法庭不仅不要求安检,而且审判区和旁听席之间连隔离栏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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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主审法官蒙蒂尼迟到了半小时,庭审推迟到10点开始。蒙蒂尼法官一到,庭警即高声要大家起立,待法官坐定,其他人才落坐。书记员随后宣布庭审开始。, }3 ~6 x- _4 S( Q$ g

# Y6 c- V) N- t3 i  卷宗多达8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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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程序,庭审开始后先由马塔斯作辩护陈述,然后由罗斯尼克予以辩驳,再由马塔斯进行补充发言。两人因此案虽已“见招拆招”打了7年,真可谓“知己知彼”,但在三天的辩论中,他们依然严阵以待。就连陈述时间的长短,两人都分秒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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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I& ^3 m+ `+ D  在辩护中,马塔斯列举了加移民部在对赖昌星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中存有偏见,以及赖在被遣返后将面临死刑或酷刑危险等7方面理由,要求法庭裁定对赖昌星遣返风险进行重新评估。罗斯尼克则对马塔斯的辩护理由逐条进行了批驳,认为马塔斯的所有理由均站不住脚,移民部对赖所做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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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面临死刑或酷刑的问题上。马塔斯称,赖昌星一案在中国属于政治敏感案件,中国政府的外交照会只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并没有承诺不判他死缓,而根据中国刑法,死缓期间仍有被执行死刑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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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中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问题,赖被遣返后即便可暂免一死,但很难保证他不会受到酷刑折磨,中国的外交照会也没有保证这一点,而且中国也不允许国际红十字会进入其监狱核查,无从对中方承诺进行监督。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司法制度很不完善,与国际标准相差很大,难以保证赖回国后能受到公正审判,中国一些政府官员和媒体在谈到赖时均已设定他有罪。5 e1 _' u  x6 g0 ^-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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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斯尼克辩论说,赖只是个普通走私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政治犯相提并论。中国政府致加政府的所有外交照会都得到了遵守和执行,关于免赖一死的外交照会同样是可以信赖的。她说,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有不足之处,但要看到中国这些年来在这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加拿大不能把本国法律强加给中国。从加警方在中国的调查看,被起诉的远华案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公开公正的审判,无人遭刑讯逼供。马塔斯给法庭提供的材料全部都是主观的猜测,而非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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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在加拿大,律师费是从律师出门开始计时收费的,高的甚至高达每小时数百加元。此言虚实姑且不计,律师属于高收入行当是无疑的。但不能忘记的是,律师也是个高强度、高智力的职业,其辛苦也非一般人所能想像的。这也是记者在三天庭审中感受较深的一点。在马塔斯和罗斯尼克对面,放着两个各一米见方的书架,上面按编号顺序码放着关于赖昌星案的88卷材料。光看完这些材料就需要大量时间,更别说还要熟记并随时引用了。难怪马塔斯的电脑屏保上写着两个大大的字:RELAX!RELAX!(放松!放松!)。6 K  S- b9 P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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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能“赖”多久7 d( V& U. p7 r; T8 @; K

5 C. a0 J) v* G% S8 S% g$ ]( w  由于控辩双方都提前结束了自己的陈述,本次庭审1月18日中午就进入了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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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R1 F: m! ?) k. i" r% r  主审法官蒙蒂尼在庭审结束前说,马塔斯和罗斯尼克的辩论都很精彩,但鉴于此案案情的复杂性,他无法在“接下来几天内作出决定”。( D4 m$ w% A# m"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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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听庭审的加边境服务局官员威尔金森说,一般来说,对于这种案件,法官作出裁决将至少需要6个星期。马塔斯则认为,法官可能需要数月才能作出决定。1 H, v0 _# p6 X8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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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金森认为,马塔斯在庭审中要求让法院来做风险评估将很难获得支持,因为这将涉及修改宪法等问题。由移民部任命一调查组,举行公听会的想法有一定新意,但加每年要遣返约1.1万申请难民身份未果的人,此想法的可操作性有限。所以即便法庭支持赖的请求,恐怕也还是要求移民部重新对赖做遣返前风险评估。4 n' N6 G) ^, _8 O3 ?+ S

8 f" A2 v# q( f8 W. x4 ]  此外,马塔斯还表示,即便法庭裁定拒绝赖的请求,他将继续向加上诉法院、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如再遭拒绝,他将把此案提交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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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1 v  c, m( b& n9 L, ]  他还说,赖昌星和前妻曾明娜的三名子女仍然保有香港身份,他们虽已成年,但现阶段而言,他们仍在以遣返后有风险为由,争取通过法律程序留在加国。加国暂时不会接受他们的独立移民申请,他们必须先离境后,才能申请移民。而如果赖昌星再次赢得此次温哥华庭审,其子女也可顺利移民加拿大的话,他也可能会以照顾子女为名,向加移民部重新申请人道主义移民。' ~' [/ ~6 p* [

* W$ o: N5 c8 X3 g# ]  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赖昌星可以靠司法程序拖得一时,但最终难免被遣返的命运。赖昌星案的争论双方是加移民部和赖昌星,而并不是中加两国政府在打官司。而且,此案久拖不决的现实再次暴露了加移民制度特别是有关难民申请制度的漏洞及其容易为不法分子所利用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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