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33)  鸡蛋( 0)
|
原帖由 流星 于 2006-12-25 17:43 发表
! \& s+ M G5 B: i 本是同根生。。。。。。' f. [- s# K. K2 D, K
...里面有一客厅租金是320,一房间租金是380,朋友选定了客厅,在房主的要求下给了320元的压金。下个月就可以入住。但由于种种原因,朋友的爱人在下个月底也要登录爱城。这样,朋友就想租房间。可是等朋友改主意之时,房间已经给他人订租了。
& }% {: y7 ?& `, j; X" @ 但是,就在昨天夜里,房主找到朋友,告诉朋友说,那间房间重新订租,如果他想租房间,必须交480元的租金,朋友与房主商量给460元的租金,房东不愿意,还对朋友破口大骂,朋友无奈,只好退租,房东只还给朋友220元押金。这样,朋友就平白无故地损失了100元。这前后不到一个星期。偶对这边有关租房的法规不了解,不知道房主这样退押金算不算合理。偶仅仅想从这件小事上说一些自己的看法。* M4 o, _! g5 S3 M
...
; Y9 A1 i2 ?7 \" j H" n
6 @' n- P; `5 X4 A! h) ^0 w+ k: Q生意不成情义在。看到中国同胞由于一些小钱生了大气,觉得不值。很多争论是误会引起的。而有些误会是由于是"新人",不懂生意上的规矩。2 A9 K6 P7 l+ x6 d- ~# @, H
4 ] B1 Z6 |6 d( I! z
你的朋友平白无辜的丢了一百块钱,觉得不值。我很理解。但是从房东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从你所叙述的过程来看,你的朋友没有占到理。还是和房东商量解决问题为上策。到网上公开争论就伤人了。" h+ y( K6 f+ j% H. F H) M& [, J% D
% D4 h P$ n" S; A" |/ i% H
法律理论上讲,房东要天价是他的权利,住不住进去是房客的选择。即使房客住进去后,房东也可以涨租,但要提前给一个月通知。你的朋友的情况属第一种。
G/ _+ p$ L7 r& L. J
* \9 A+ ?/ o2 I0 [3 e最近 Edmonton 的房租又涨了还租不到,产生新的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