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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加法律界建议向双重国籍非居民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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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世界日报3 I" d9 ]. s; d) W, e7 w% I4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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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律师协会专精移民法的专家表示,联邦政府并无充分理由取消双重国籍,因为目前所担忧的问题,像非居民身分的双重国籍人士有滥用加国福利之嫌,其实都可透过向非居民征税等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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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律师协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卑诗分会的移民事务主席索恩(Joshua Sohn)表示,假如担心双重国籍非居民滥用加国的福利或资源,那么就要求他们也纳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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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拿大所得税税法,纳税义务人要是断绝了与加国一切居住上的联系,例如在本地没有房子、没有银行户头,就可以成为税务上的「非居民」(non-resident),在加拿大以外赚取的所得不用缴税。不少回流原居地工作的华人移民,就是税务非居民。% O3 k$ D. @;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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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准备检讨双重国籍的传闻近日甚嚣尘上,是因为今年夏天黎巴嫩与以色列爆发军事冲突,加拿大花掉8500万元从黎巴嫩四万名加国侨民中撤走1万5000人,这些回流母国的侨民被指未在加国善尽纳税义务却耗用加国资源,起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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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恩说,这是不经大脑的条件反射式反应,其实可透过征收撤侨费或征税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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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移民律师的索恩,认为联邦政府不大可能取消双重国籍,因为容麻□城□y是全球大势所趋。目前全世界约有90个国家容闭Y种形式的双重国籍。而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自1991至2001年,加拿大护照持有人中的双重国籍人士,10年间一举扩增至原来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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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恩也认为,双重国籍的检讨目前还是刚起步阶段,事实上,有关公民法拟议修订的传闻亦已流传很多年了。他认为目前联邦并无任何具体计画,只是把把脉,看看民意所趋。: [8 ?8 ]" J- _( K! K

$ f- M) V0 b5 n不过华人移民的忧虑仍是显而易见。多伦多陆姓移民顾问Tony指出,自几周前传出双重国籍面临检讨后,他每天都从以往或当前的顾客接到十多通询问电话。9 |' B( {8 M; o/ u5 T/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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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一些已入籍的人表示,要他们在加籍与母国国籍之间选择放弃其一,并不公平;一些有意申请移民来加的人则表示,假如政府考虑废除双重国籍,就是对他们不表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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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邮报」(Globe & Mail)在昨天一篇报导中,也引述来自「港加商会」(Hong Kong Canada Business Association)等商界人士指称,他们所具备的双重国籍身分,有利他们往返各地营商,开拓商机,加国亦蒙其利。4 Y6 _9 C0 ~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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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台等地的回流移民约有30万,加拿大可能要为他们付出的代价远比撤侨问题为大,因为回流人士不少打算退休后来加定居,届时医疗等方面开支,加国恐付出甚巨。索恩提出对回流非居民征税,是各界提出的解决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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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透过征收撤侨费或征税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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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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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只會令更多純依賴加國的新移民。不用依賴的不會來。要不就是大量的逃、騙稅,然後大筆的追稅、查稅的麻煩和開支。加國的人口已經不能支撐她經濟增長所需的人口數目,再實行這個,肯定更難達標。4 w! g: P/ X0 h. y& i
應付如黎巴嫩撤僑等的問題,一是純以人道考慮,肉痛了就算了。二是向這些非居民的國民收取撤僑費用,屬居民的仍是免費。非居民國民在其另一國籍所屬國接受撤僑服務可以,但欠加國的費用也是應該。因為他們憑其雙重國籍所選擇的居留地所引至其個人的安危考慮,費用責任應該自負。* N1 N) P9 R* Z8 i' p( ^
如果付不起的,那是另一人道考慮了,加國已經有 welfare 的安排。現在很多黎國的加籍僑民不是付不起,只是他們要獲取的是兩邊都是最好的,不少的黎裔加人已經回到黎巴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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