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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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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d2004 于 2006-9-18 23:49 发表
1 S+ o; [2 C# V关于产假和父母假是这样规定的,待产母亲可以有17周的产假,不管是从产前就开始休还是产后开始休都无所谓,反正都是连续17周。 { v& ?8 ^9 s0 E, G
另外父母双方可以分享35周的父母假,不管母亲全部休(就是所谓的加拿大产假有1年( ... ! R, a* w$ I* J! M9 E
& U# v c% D% [; r( _8 _多谢 frd2004的详细解答。我想我应该有些概念了。先休vacation假期,然后休父母假。按照你的说法。应该是父母假和母亲的产假是可以同时休的,也就是说我老公可以在我月子里面就可以休父亲假了。可以休一个月先,月子过去后我想我白天应该可以照顾好baby,晚上可以跟老公一起照顾孩子了。0 }, S9 t" b% x; H; [" x% ]3 H
) c) p, R+ o B4 O" }, V, _$ @再次感谢。
/ Z3 \* c. E2 \2 @" h4 g2 H但是具体申请应该去哪里申请呀? 在网上申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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