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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言两语 于 2014-1-25 22:14 编辑
+ A. p$ K1 Y! N1 Z0 ~" _proevolution11 发表于 2014-1-25 20:38 
3 N( d; K# E" N0 p: b6 N1 q多谢楼上几位给的建议。补充一下房客不是中国人,是别的国家的。我找的是rental management公司,租客是和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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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 ?* [7 z0 u2 R7 F/ H2 Z你做为Landloard当然有权看合同全文,而且必须看全文,以明确你的权力和义务。一般是在签合同之前,你就应该看,有不同意的地方,还可以改。Property Manager 只是你的代理人(Agent)。他不给你看合同,你可以告他。简直是不敢想象你雇的Agent和别人签了合同,不给你看。你应该立即解雇这个Agent。如果这个Agent是Realtor, 你可以向省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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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规定除雪是由Landlord负责,你就应该做。不要把房客给你说的话理解为“威胁”,这是房客的善意的提醒,如果给房客搬家的人真的摔倒了,房客也会成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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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车位,只要合同里写着房客不能停在Driveway上,他就不能停,不用理他的,这是双方约定,不管City有什么规定(如果没有约客,就要按City规定)。告诉他,只要他停在Driveway, 就叫拖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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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订金收了,就不能毁约。如果真不喜欢他,到期让他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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