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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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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 A- c6 B5 [; Z. N) d! D. V( l6 y- \# L% V( U/ h9 y
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g+ p. J1 U9 I/ a1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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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n& J& e. r y u4 S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4 K3 t( M; a5 k- L0 C' ]3 |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8 f# V" j" q2 t1 @1 _+ H' Z
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 y, A6 r( h! |, g/ R, ]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 r" u, X" d4 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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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9 e4 N2 z* V1 ]9 A2 b
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g3 L! X" k' z5 ]$ h) v. ?
. u" J$ N/ x$ x2 {( H. A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 b \' o6 u, q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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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爱芒果 ! E8 i5 V; |- c2 g- f4 D/ N
8 t, T0 [" {, k/ o2 ]) S& R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 c4 a$ C, \7 O9 B
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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