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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进入倒计时迎接2008年奥运会之后,陈水扁于今年2月27日正式宣布终止《国统纲领》和国统会,拆除了和平阻独的最后一道防火墙,这意味着台湾法理独立也进入了倒计时。陈水扁废统标志着台湾行政当局已经决定要落实2008年5月实现法理独立的时间表。' g# B: a, M1 i! _ R6 O
! P# Q( K8 c* D9 t3 K1 a 离最终独立只差四步8 T* s# m* B# p; u p
5 W3 ^4 J5 {) a) U) u$ n 陈水扁在2000年当选为台湾领导人。由于他知道在第一任期无法实现法理台独,因此在当年5月20日就职演说中,用正话反讲的方法描述了日后法理独立的基本路径,这就是被称为“四不一没有”的政策(“只要MM无意对台动武,本人保证在任期之内,不会宣布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两国论入宪,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也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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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一没有”中的前提是大陆无意动武。“无意动武”四个字并不是指客观军事行动,而是指主观思想意图。中国政府与世界上所有国家政府都一样,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宣布放弃武力维护国家统一的权力。因此,陈水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说大陆政府主观上有使用武力的意图。陈水扁此次宣布终止《国统纲领》和国统会时使用的理由就是这一语言游戏的逻辑。陈水扁的这一语言游戏使所有寄望用“四不一没有”政策阻止台湾独立的人不知所措。) I5 Z- |* [4 B. S) D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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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一没有”的承诺是陈水扁当时用正话反讲方式掩饰其台独政策的骗局,因此,其内含的法理台独步骤也是倒装的,即写在最前面的是最终目标,写在最后面是要先走的一步。我们把“四不一没有”的内容次序颠倒过来,就可以发现陈水扁设计的法理台独步骤是先废统,然后新宪公投,修改宪法(即两国论入宪),再后更改国号,最后宣布独立。: i& P* ?. A% v6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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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陈水扁连任台湾领导人后,在其就职演说中提出了法理台独的时间表,即2008年5月20日他要交给台湾人一个合身、合时、合用的新宪法。在2006年元旦,他再次重申要在余任期间全力推行这一时间表。根据陈水扁的台独时间表,以及他的废统行动,我们可以倒推出他今后两年内的法理台独步骤的大体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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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u2 ?( _6 Q2 l; }% v; p4 c+ |1 M 陈水扁要在2008年5月20日宣布台湾独立,那么他需要在同年3月大选时就新国号进行公投,也就是将国号公投与大选绑在一起同时进行。他要在2008 年3月进行国号公投,那么他至少得在2007年底前完成修宪的法律过程。他要做到这一点,就得在2007年的上半年完成新宪公投,即实际上的统独公投。& c! W" c$ R) X( Q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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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宪公投之前,陈水扁需要在2006年制定出新宪法草案。由于宪法草案可由非政府组织名义提交,无论是由民进党还是由台联的名义向台湾行政当局提交新宪法草案,陈水扁当局从法律上都不承担任何政治责任。只有他决定就此提案进行全民公投时他才需要承担政治责任。因此出台新宪法不属于陈水扁法理台独的行政步骤。1 P, }+ F( m# t6 P) E$ X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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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推结果表明,从现在开始,法理台独只剩下四步就完成了,即新宪公投、新法入宪,国号公投和宣布独立。' c8 ^3 `$ [6 @3 W. 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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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公投是核心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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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Z# Y' c0 T0 p3 y 从法理上讲,最终实现法理台独还有四步要走,但这四步中最为核心的一步是新宪公投,因为其实质是统独公投,而这一公投一旦通过,任何人在台湾当选领导人都不得不走法理独立之路了。" I- q4 \/ U! B, r9 q1 [
( \- W0 X$ {, N7 `" S8 n- ~ 陈水扁在决定新宪公投时需要考虑引发军事冲突和公投支持率不过半这两个问题。但这两个问题的不确定性对台独和反台独的力量是相同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明确的把握。& M: f* S K9 p& @3 V
. W, U5 \; `, d6 F9 x; o7 u! x7 J 如果军事冲突发生在公投支持率过半之后,陈水扁将会不顾一切地争取2008实现法理台独;而如果军事冲突发生在公投之前,陈水扁则将被迫放弃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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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冲突无论何时发生,美国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介入的程度。但是,军事冲突发生于新宪公投之前和公投之后,美国卷入军事冲突理由和规模会有所不同。如果军事冲突发生在新宪公投之前,美国军事卷入的政治理由不充分,而若发生在新宪公投得到过半数支持之后,美国国会则有了充分理由要求美国行政当局为台独提供大规模的军事保护。; J7 `% ?6 }- V$ w9 G4 B5 v
# I6 ]7 i- c8 `' t0 y/ v 如果新宪公投不过半,陈水扁台独入宪的政策就无法跟进,但是没人能保证公投不过半。2003年台湾人认为自己只是台湾人而不是中国人的人已经占到台湾总人口的62%,即使2004-2007年自认为不是中国人的台湾人的比例增长速度达不到上世纪90年代每年 3%的水平,1%的年增长率也能使此类人口的比例升至66%。因此,寄望台湾民众能阻止陈水扁法理台独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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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1 b# _# c6 K& G5 R- r) j; k 如果新宪公投支持率过半,那么其后的两国论入宪、改国号和宣布这三步对陈水扁来讲虽然也有困难,但困难都远远小于新宪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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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新宪公投获半数以上通过,陈水扁就获得了法理独立的政治主动权。到那时,泛蓝力量在立法院阻止台独入宪将成为违背民意的行为,将严重影响泛蓝代表民意的形象。为了赢得2008年的大选,为了争取选票,马英九将不得不要求国民党立委们在台独宪法的问题上做出妥协。; R5 f" i9 D( G6 P# q- n7 d
9 @1 {9 U6 L- b! [/ Z 在立法院修宪时,泛蓝力量可用立法院的多数席位阻止修改国号,但是他们将难以阻止将台独宪法的核心内容写入宪法,即定义台湾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界定国家领土为台、澎、金、马和人口为2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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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在今年2月访英时已经明确表达台独可以作为一个政治选项的政治立场,即如果台湾人民选择独立,他将尊重人民选择。当台独宪法重新界定了“中华民国”的领土和人口,这意味法理台独的核心内容已经完成,所剩下的不过是法理台独的形式了,即更改国号和宣布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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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台独宪法为依据,陈水扁就可以利用总统行政权力,重复2004年公投绑大选的策略,在2008年3月总统大选时捆绑进行国号公投。有了台独宪法,难以想象国号公投会通不过半数。国号公投若通过,陈水扁2008年5月宣布独立则将成为必然。) r- p0 f* F) I' T# E) ^
3 \$ \1 `3 Y4 [ 其次,如果新宪公投一事引发不了台海军事冲突,其后的法理独立步骤导致军事冲突的可能性就更小。如果新宪公投得到半数以上选票支持,表明陈水扁的法理台独在台湾岛内已经形成广泛社会支持,同时也使美国和国际社会都认为台独对东亚和平的危险性并不大。美国对台海军事冲突担心的下降,必然增强美国为台独提供政治和军事保护的决心。( z2 D/ A6 e8 G+ r5 U, E7 I9 v Z! v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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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支持陈水扁法理独立时间表的根本原因是担心发生台海战争,当台独行为没有导致军事冲突的危险之后,美国就失去了不支持陈水扁2008年独立的基础。例如,陈水扁于2006年1月29日提出废统建议后,美国的确紧张了一下。但是,当美国看到舆论都指责陈水扁废统是挑战美国而非中国时,意识到废统并无军事冲突危险,于是就放弃了阻止陈水扁废统的政策。美国派白宫国安会亚太代理主任韦德宁(Dennis Wilder)前往台湾,让陈水扁将“废除”二字改为“终止”二字,就算完成了任务,反而要求大陆与陈水扁进行政治对话。如果新宪公投没有导致军事冲突,美国反对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的政策将可能修改为反对单方面武力改变台海现状。4 D: v$ B% g4 r
5 {. S( |4 |1 C* K: n3 B q' p* d 台独倒计时四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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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W6 T1 k7 ?3 B( U0 C- b 我们难以做出判断倒计时的法理台独政策到2008年5月是什么结果,但从和平与成败的角度分析,其结果只有四种。一、2008年台湾实现和平独立。二、新宪公投未过半数支持,法理台独时间表推迟。三、军事冲突发生在台湾法理独立之后,台湾法理独立状态不改。四、台海军事冲突使台湾法理独立进程停滞,无法实现法理独立。/ T8 j9 i! d+ F4 ~8 p5 F!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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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种结果对中国来讲可能都是灾难性的,但如果将这四种结果进行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越靠前的结果给中国带来的灾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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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台湾实现了和平独立,中国政府维护国家统一的信誉将在国内外全部丧失,国家可能重复苏联解体的历史。这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否继续存在。二、如果新宪公投失败,陈水扁及其后的其他台独分子还要找机会进行统独公投。这虽然可以推迟法理台独速度,但台湾法理独立的达摩克里斯剑照样悬在中国人民头上,随时可能掉下来。三、如果台湾法理独立之后引发军事冲突,由于台湾独立的现实难以改变,因此两岸军事冲突将长期化。这将影响中国经济建设,但国家可以保持现有大陆内部的统一。四、如果台海军事冲突阻止了新宪公投,迫使台湾当局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台独势力被压制在低水平上,使之不能对中国的国家生存构成实质性威胁。( {6 x( j- k$ j# k' S5 c2 M4 U
: @1 w7 o; f$ H8 a# X, y R 台湾废统不是挑战美国的对台政策,而是挑战中国的国家统一原则。台湾法理独立倒计时的时钟何时能停,已成为2008年奥运会之前中国人最为关切的民族问题。8 x$ Z6 j9 r( I; Y/ w5 g7 o+ u0 K: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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