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68)  鸡蛋( 0)
|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3-1 10:16 编辑
7 P4 O+ l* G# M6 a& W! A. i你后面说的处置,只有“告知”,适用于签名,那,如果告知以后继续坚持违规怎么办呢?) `9 s- Y( A" y& Z5 s$ Z
扁舟 发表于 2011-3-1 09:53 
& I! G6 U6 Y/ ^% ~$ q) {我是这样理解的:原来的规则里,执法版主只能严格按照规则授权依据裁决结果进行ID操作,其他版主(包括执法版主兼任的站务版主)如没有管理员特别许可并且不是处理广告相关问题的情况下,没有ID操作权限,所以只能按照版主职责第8条规定进行帖子操作,如果觉得问题严重,应该向管理员汇报,由管理员处理,或者在获得管理员特别许可的情况下进行ID操作。
u& A/ F* }3 n; ^5 v, i, S# L, ?. }+ w* t
这个理解对现在和将来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当我们讨论过去的情况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理解还是合理的。% b! \5 }+ k1 p$ O! N. s& F* D
# ^, N, W& ?% W, |
当然,如果没有几位版主表态在新规则出台前严格按照旧规则做,这个“冤”也是不存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