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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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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b0 U1 W3 E% r) y! k: X! j6 e$ F6 ?( c+ n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K( f7 e1 p0 x+ R, h5 e0 n! c, v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z/ v. k3 ~! m$ F* m% F) ~% |) H# a/ I' }+ O" G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g- r9 I8 l; g6 s& P+ e$ H  b3 s' ~& I9 D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C$ i4 s0 p5 e6 ]: [: n% j1 y" p, O# ?8 x$ Q0 s, G- d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 k" D6 d  W  _4 J. h
; Y7 l' \$ m& s, R! I) U4 J( W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U3 I' B" p* _( R+ a) a1 i+ c6 f& K& q) z: `# F' w' u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1 }) }4 [6 B/ v; e1 o" L8 L% R9 }% A4 H% P# Y% f# J* M" G7 h) P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x4 p2 q) K! U* M6 E

9 V: b# ?2 B( \5 }/ Y% y* e) A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8 U3 M  r  b# U7 Z! F+ }+ C2 W- h/ ^/ g; W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u% y7 J, K6 e5 }. b) E( d) F
- ^' C2 j. E- _; ^$ G9 f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2 @: ]3 Q0 p" n. H

6 N/ E6 b1 {" I# _& |7 e0 G: t6 g- m+ d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L& Y& n9 `  o

6 W2 {& P  Q/ Y1 U/ r0 {8 f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R2 i) J2 h6 Y) D/ i
9 W2 j, v. N7 t1 ?  O+ X$ P5 b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9 q. F1 F9 ^+ B9 u8 Y; S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S0 d' ^3 P# J# T7 F6 N  t5 \" [
. W; M1 n" e6 S0 w# P5 E) W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1 T- U. j2 _: r
8 _+ Y0 b/ B; G) [  l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6 I2 }! \- L8 H5 q& S
: B% \/ x4 @  k. V) o- O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q8 o, M3 X3 w" I' ^
9 n  V6 N" ]7 t3 M1 R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9 l' J) [" Y7 M$ o* t" |( C

# D% Z7 @5 o% q% `( v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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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_  {4 x. ~) c+ G. Q; y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Z! C$ {# L. S8 A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L- n. u# B6 F! G* [
' H2 C+ M; }; F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0 U) F6 q' D& F! Q' m% c- u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9 T0 M+ {3 T9 n$ V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h. C5 K5 K3 k' W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6 U" P) [8 k, [3 s8 i' y( N* _7 |8 p( e3 w. R0 U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9 m4 J* v7 v- J" x8 h2 g

( q8 T) `' [, H% `3 {+ U- c6 t9 ~' L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8 |* ^) X; U4 h9 y5 i/ ?% u: _- E+ j0 ]" ?3 T: J" h- M1 U( j: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B6 V% `. g+ Z3 q3 P2 f! b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9 j' G$ }! V2 v" x1 H8 ^% l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I* W7 |$ W- a# ]6 ?
/ D) E7 n1 I* z, C, c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8 `. a* J8 q4 B+ k  {( V/ P5 B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O0 H4 J- V" f2 H; K* q- P0 a- L9 ]! `& o; i9 K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T' u7 d; T& I' D: A2 u" N3 t6 s( F$ h3 x: g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k# u3 W( Y! Q- q9 |- _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O& f& y* M6 A/ H$ d- k9 N2 }4 u0 ~0 w2 V. N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9 g3 G) G, D/ H/ i9 B, d7 J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5 ?  O# a4 K- U/ D0 v言重了,
6 L! k2 Y6 K  ]4 c9 @) V( ?: V
0 x0 L; o- d' x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d+ _3 p% q* O

& b( r/ w( u! S& J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b# A9 ]6 f. [5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7 J1 r! K4 ^5 s4 q+ C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0 A4 `" H6 `0 v8 a8 D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I9 y) |4 Z% B; }, I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2 l& g; Z* P8 w% ~2 i#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e; n. _( K" a* c2 G  m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W- ?0 V9 q8 k; @  L3 h. O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6 w4 @- R0 |+ j$ x9 O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4 U3 g+ P  e( z1 W9 s' e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W0 S/ r& N# Y$ W1 A) E7 A: `$ Z2 e
) ^% [" v. f: }! e8 F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1 P7 F9 J' ?( |! h8 Y* E
' Q2 `1 F! p9 K8 W) t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t) C( ]4 U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q, |( \* U+ F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w0 V6 F9 a9 D4 S- Y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o9 F9 u1 l# T$ L' g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9 c5 L! t' T2 [  d) b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n& M0 l2 h. _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i4 v% z: w8 b9 _9 h- Z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Y9 X2 ]% ~7 _& N: p& M
  t% c+ ?, k; j! q" m6 a  _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G, Q  N! Z! V8 \% r2 [2 a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P0 E  h% M7 X0 O8 V, W. Q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7 Z) T* ^5 c-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p4 ~( y2 p9 z  O2 r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2 ]: ^2 B3 b! t9 d9 X# |& ~$ u3 y  a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M7 U/ r$ x7 u5 W, j. G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9 Z) D! g& k* ?! E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9 z# d6 K: [- a
: v% G  ^9 G7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Y- A! L& d1 f) G; V# z5 ~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d) j* A- K- M! x( y, t1 a1 f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4 y/ D3 I3 T9 I5 n1 z0 h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M3 J( W4 v, f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l  I) i+ V  ?1 S8 j+ j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j! R$ w# S6 o" r. z/ R4 J$ R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r+ f( ^, h0 q# \4 Y  {9 v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Q1 n* t: s) e3 w0 _) k* e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V. }$ A/ H3 v% I0 d' j( Z1 [! y都是不合时宜的。' {- |6 t3 T3 X- P& s" s7 T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0 ]5 D# X1 d7 I+ v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1 S% k+ l+ I: ]*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O4 V' N. m+ W2 t$ v% T9 H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N8 j' v+ J  V+ ]7 |- L* z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8 r5 l  Y8 [* N, _8 M, x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 j: [# P; A# {; Q! ]. T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_' e$ h: v6 a0 T1 k0 C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c. S: f  C$ x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9 O1 Y' N: w4 u1 s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r: ~- o, b; y5 I7 J3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j; r6 G* j; ?9 G2 r! J' j6 t: z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I! k6 T; c1 w' E& T5 v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O6 r5 `9 m( r: ]) N: l& A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n: U# t+ l- V% u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z$ T1 H1 w- `; g: U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B9 D% f9 p7 r. p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E' D: y+ d. E6 K  o1 H: r4 E
9 d* z# [6 ~9 Q& y9 w2 D, D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3 W# K2 Z) k. }, v2 h. c' p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f+ G1 L+ A! Z& |
! r3 S/ `% w  k( s6 K% R+ S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6 Y3 `: N! `- S6 W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4 f4 z8 J" V# O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4 Z% s# G- u/ S5 o
3 C7 h7 G$ o, V+ A1 ~; Z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s8 B/ Z% Z6 k0 Z

* e+ a" `7 w7 V# [! @: u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8 W- H6 B$ W7 O& a+ E% M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9 J- E* E9 H, y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S& u. q& K- k: n. A0 {: v# H4 ^# K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M2 W$ D# d. A0 W" Z
都是不合时宜的。) B5 w0 |! ~# Y6 T5 p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w3 v3 n) y# Q: E  A2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T$ z0 Y+ y1 T  z. X1 h4 S3 Y: V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d) f! ]# Q: E- S* u; ]+ @. g$ N; c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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