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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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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a% g( w& k# o% E) y7 z) O+ ~
( G! c+ x) v# g) U4 m, u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t( g0 a; x0 c' p  E6 K/ S$ v: B  X0 `  k6 M2 ^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I% q2 y- M' ?& Y7 W2 ?6 H" Q
7 o- ?# ?* }! f; @- A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5 s" Q# o( m( I5 M! k+ }8 x

/ K0 e1 |# z+ Q. |- T4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H. z7 y9 u' e

$ t) N: A2 ?$ J. E" N: o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S3 Q- h* ~$ e1 C7 c% j
* T  S. i" ~3 y' g: C' A4 f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M6 u. J7 d2 u, R6 ^* `( L
' ]& q9 K* w. r; P0 U- j3 k“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1 L0 J5 h5 p* Y; `

& Q- a8 k8 _% O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7 R7 j- f! O( R5 T  I; D% K6 g& w! M7 e( [8 j# `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A5 H& S9 @, h. M
$ X9 z: H, p) E3 q) D5 Z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 p- [0 j. u7 h/ g* q/ S
& O1 p1 x  q5 V: F/ M# z, I) z- h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2 ^$ R+ U: x) \2 [
- r7 H9 k( g9 n  V8 Z8 P( R% G& r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9 g& {3 ]7 {% o, _
7 l& z9 j6 ?7 s; Q  m# [4 k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r5 v3 F% J+ ?4 F7 `. r

( j+ R. L( X  d/ V8 e! S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4 t7 m/ Z- H; a+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_/ S# t* y4 ?9 c2 H: |/ H  }7 r# A; V# G. X5 a: D$ x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7 R% N: q  _- h

. u9 b7 Z& N, f5 r+ X4 I3 u5 \! O! i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7 E# y8 a6 d( q

9 p! d# \6 T* Z+ Z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4 ]1 S8 H' }& B- x7 L) h3 t4 W
5 n5 `" g1 y6 {* T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U1 ]1 T: H9 n$ f3 y8 B
! b, E0 T$ A$ I$ z. {- K( G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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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7 y2 k  }# a0 J4 l, B5 V# H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d! M0 `; z3 W0 x& f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k( N# @1 ^* }0 d1 w' ^! S2 ]/ C
# n& t$ G( d, }9 b2 m!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5 [4 Y7 e" w& s4 w0 v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6 z8 F) z6 F' \/ U# `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U, E  P( l5 [8 e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9 g- J! |/ W$ ?4 w' ?
4 o' \9 [8 Y+ {, N0 a2 E  M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3 w8 R, v6 s2 Q* D- E2 q1 S! P5 F! U7 L# ^
9 r7 |0 g, q; f3 ^. J1 A5 R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V* C* l! x: U! E9 q; Z8 k6 p3 L
* d6 w# A1 ^$ e/ G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3 H) A- f+ \$ m3 G4 o( y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9 ~3 T9 e$ `  @  K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O& e0 [( \) e) x* o; U$ F( m

3 l& n' O7 b+ q- s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5 X) A8 g$ }, W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0 T, L, y' ?1 q. i. [  O. V  n$ w2 w

7 w& N" J% ?9 O+ ~+ d. U6 c5 L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4 ?  q: x* H* m$ e! D' F$ s: H2 V4 @  V
6 ~5 K( m" [, f9 G0 I: `7 W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m4 [8 W4 J- ^6 H9 Y9 A' Z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9 m7 r  r9 s, ]9 s  a" }
# \, D& W: |( M9 {" ~0 E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 Q+ Y* n: }' l/ Z8 q$ p; t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K% H4 P% y( w9 P
言重了,8 O( |+ {( T' I/ H
( t! q, C0 d; c# F  n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B8 o5 V/ ^7 I  n* j

4 j7 h- S  R& g% R* O2 v5 ]! P% T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Q( D+ \/ a: k4 u1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l3 ?* A2 G" b3 \8 S% X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 o8 s5 x7 f*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y( H: K! k8 Y1 M* z/ g2 u  R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b. _+ Z) q'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8 C5 y9 [, r1 R0 R4 [* w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8 T- F) L1 P0 r- l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c8 i. P1 n! \& {; l, t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 s! r1 I0 N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1 ~% F4 l. O- o5 y: U8 b" H. ^
0 N7 Q6 [' U8 k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K5 T. g+ S2 B- H: y

$ d3 p, M1 Q; I$ _0 d) A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K8 Y# w* z; }& x1 c9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y) L! n" N: S& o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0 R8 ^' g5 t'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D+ Q. ^8 I( v& x' p: G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4 E  A, A! x0 E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W0 Y3 A  B% K! A) \  Z) _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u! y# Z6 @, O  B7 M5 P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d- a! l5 x, U2 O- Y) K' j
3 }6 N) R2 R; O' @5 E- ]8 V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0 t, M0 y) [8 @9 p# j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6 Y  o  R3 A- b+ M( y4 X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2 ^! N9 ?7 ]" p# q2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f2 P9 D1 v6 ~! M, i  Y4 q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W. H8 c' q: e6 r  k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7 G# v1 {  a2 P6 ?6 l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9 T. W. T# s( L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0 W" i6 t# U% l" ]" l# }4 a; I( A/ O/ r/ l8 B/ q2 f, l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O* R  C- r: G% N, Z, a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W9 ]- H7 i& @9 L( n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t1 ^7 F! w" l. m( T9 X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y  ^7 P* b/ O! f& K0 M' K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4 H# c. v, D/ A  Z" O- x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7 R7 j& d7 K; i: B. D# _) V$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 j. m% X" R& B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 O1 E) o+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 ~3 M* E, S都是不合时宜的。
: Q/ J, e8 W1 _1 V# Z2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L4 m& X0 M3 C/ }8 p& P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A# U/ R2 q- d0 H; [% h% e; Y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G: c4 Q4 u9 D7 r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f, O" x8 c% H) E1 u' J8 b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P  v: n0 O1 j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H2 |8 x' J- q, Q# u# e# u- q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6 r7 h. K% Q; U  v: `/ B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5 r1 S/ a  y$ ^+ e4 X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y9 o, P* H" R% ^- _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0 j6 Q+ m1 ^1 z8 G& U9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o* F, `6 K)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9 i$ c. W' ?. _3 @# m4 N3 u2 Y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9 }0 Q: e3 N  L) e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9 b* j+ s& M5 f4 ^3 E3 a" R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6 ]) m4 V0 _2 S5 u9 L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J3 x+ _# i0 N/ L0 F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r; T! Z5 g  q$ Q4 p  z

, {) ~$ `5 f' j: n! ~1 Y- C2 x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F5 ?# j; D# J3 f% c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0 L* ?% J! n) X  V1 Z  K9 A
6 ?3 E+ B' E  Z) U  s* a) `& s8 K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x9 ?0 T& G4 i" m% g+ m% H, m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a8 C' Y2 I. C' a/ P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o. G0 o6 e1 I0 U% R* b5 {

2 a5 ]' V9 O2 W  F+ j$ q9 b4 A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s; c, w6 g2 v( t" J6 ?) x5 ?7 V; A; u. q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C2 y1 H: B+ n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2 X0 W9 e2 a: a  r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t/ v1 J. U9 K# R2 ?1 p2 p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C( i# p* Z! T. i
都是不合时宜的。( y; ~" }$ O+ H7 f. n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5 l; N# E! t$ T3 S' k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S( |) p; g- R" e6 B. T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6 R. a% S( T0 _4 H7 g* x- F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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