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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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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Z: C( Q, c; d9 G5 Y: ^9 p) @$ N* |- g. T7 b' ?- o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L6 u* \% g, O2 f* }" L4 d& T0 v
2 l8 i3 z1 [. G0 C% V( s5 ]4 R/ M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8 g& d% i4 v2 E) \3 u2 j4 s( c6 E

+ w  }. Y6 V9 j6 y7 k6 @: R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3 H% H/ ]7 t9 x) _( ^; y8 ]+ g( j9 I* P' D, F4 K" {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0 {4 i" a* _! g

: m# c; [8 O2 d6 T. `4 K% _2 ?8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Q8 W( P& d; R' U: F

0 Q3 C2 q& F* h1 E9 ]7 _- }& J/ b- c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5 m5 s% T! s2 N& l) O( o$ Z5 o+ q9 ~& t! R/ z# P- n) o; H; x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6 t3 P4 w; w2 `1 k. s2 h8 k' ^2 S9 Z! P0 o: M, y2 r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6 A" _0 q' ?* L' d6 [5 A2 @, r+ S8 z. t& O1 c" y' c" _- U/ Z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b4 Z3 I  N; ^, f' @: g

( p6 }$ C7 E# `' U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5 W* _! K2 F# |4 p$ R. ^3 {/ y
1 D/ j) a$ Z0 i5 k- x& `- ^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s# ]! h7 f% g6 ]0 ]
( J. P; I7 ]! ~3 f( t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p5 H0 ]0 L* ~3 [+ e

- k; F" w1 V) w* E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6 O8 N9 r* C8 f( C( {4 h8 W  k1 K0 e+ }# T' C+ A. B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y  \+ u* j$ [% W/ w- Q( ]0 @; p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3 y% H) f( V' k) H9 r

5 }/ }; L+ {8 Q( ^& R, m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n: L9 Q4 }+ {/ ?, I7 C$ y+ F% n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P8 C" n7 _1 G8 e

1 J6 E( B: l% Y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5 p5 }: [: U. L# v+ R2 T, m
/ d3 k- {! K- Q- D5 ?. K: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6 t' V& W& ?' S
# D, S$ e" R& ~: j" }5 V- K; @( S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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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s  v1 [8 S" |& a3 }, A+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A2 J& G/ h3 Q& @" a3 Z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j. w( d$ {) `# q: a. R/ q# d2 y2 s& c) M1 X6 X6 t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F1 M1 P( y$ M  ~) w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 [, Z' N- _: V' Y: ?. \! B6 h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9 s9 \* [5 A4 W1 Q) M( p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h, V+ l5 p+ A1 W5 m

3 |* J" S& ?4 m2 E5 T  W. H, f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f4 ?% V; v9 S( d- d' O

- Z# o0 w* V9 F6 v6 a2 m, L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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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s3 `, D/ N4 A& c2 C1 {
9 g% d3 V5 x/ W2 f4 @8 Z6 b8 Z) d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p3 |0 h9 l0 k  h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T. O6 @' X3 X6 V2 Q* D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0 E! z" m6 N$ a
  x/ [& T0 `* y) f# \5 }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P; j& V' t+ |: b% d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1 `2 Y4 n/ O# O8 x
$ ~" @0 u5 F3 {) \6 d( ^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k! A3 K$ k8 u" Y& s  B8 F

5 D, [, X$ X; a.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Y: C2 \# y& V# x# K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9 i; N$ k, s! ?4 z& `# w

3 h+ N8 v5 k9 q% z4 y1 Z+ O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S6 P% ]# q& k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V7 j* W7 m/ o
言重了,
, D+ p$ I/ ~/ S# f# a( x: @6 J
4 [4 t( j8 \: m9 A- s! v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m4 Y& ?5 ^$ r* T- X% s8 K6 T
  h, e- z$ D* A2 G. T6 z" J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r  b( t: Y+ E! d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s1 F/ z# s7 e0 o2 `, R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p/ \, H# M) u1 M" l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O! o% [/ m5 H: |6 L* r% w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0 R' d4 x+ r2 D( \. L. H+ f4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7 z) }% ]6 Y( ?' a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2 Z6 w2 e, ]( }" l7 ~0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1 @) D6 m6 ]3 l3 G- T  I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0 z3 t# m7 O' S6 d, k1 V  t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U" a# ]4 ~$ X
6 E- U3 N/ \+ Q4 C; X* A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H# E, h+ y  ?2 B' V9 X* {8 ~
$ }& ~( \# Y1 `$ I/ |; Y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a$ p9 \' s% R9 T5 A/ J8 v2 X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X6 J+ x$ W* S: h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2 q; [/ [2 d2 F+ ~6 p4 e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e* Q/ E' x! y4 M4 j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z1 j5 n" m8 [' H'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X% j! [- ]8 w* C/ h;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k$ \! D9 L* a. O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0 R! c+ P9 I4 Q2 H& Q* g" v8 u( V" Z9 k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K/ p5 b! B1 C# d' @4 m' E)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2 _1 P( f9 m& B& }8 u( \2 F4 r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A1 u) y- j& j  S; w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p9 d- d5 x8 ?" W) i;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A0 ]/ a! k/ D* `0 M! G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7 A) i$ Z' ~+ K. K" c, O' C1 _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3 }, ?4 Y% I" |4 G.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6 Y, }$ [  X6 P5 I% t; x0 a0 Q2 I

& p# h" g* h2 R6 I- y; S' z; b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w' x: |8 A1 t- P! Y7 S. T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5 R& Z  J# A  ^$ R+ u, x& k+ Y: l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E  U& @! ?. n& v- e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1 H& B8 w$ s* ^0 F) ?$ G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y6 ^( X$ V: O$ K$ [% c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1 i9 A/ N" z1 Y. j5 o' U3 a2 K# e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f5 G' \, ]$ G. f6 {) I! P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 l- d6 j, g9 ]+ z7 Q. U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5 |& `0 C) J* B3 l1 m都是不合时宜的。
6 F# ~2 m9 A* g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l9 ]3 V4 n* B; |; {/ g+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y' N- K; }; z9 l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j! J4 X7 ?+ {$ T; N& r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i( B7 `2 Q0 B* b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W" r+ P3 ?( I- g: w1 G8 |( O  [) o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q* S8 B7 F% R9 k( j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G0 _: e+ z7 L; c+ i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P, N: O; J( [( g; N( o6 n6 h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4 v. Y. k% A* D, g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4 [+ S: c2 @9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2 |' ^% N$ Q5 p# q$ w5 X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E  q" b7 G/ C0 q5 U5 n7 t: g/ k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N: R& W, h8 [% x2 O) w( l8 q' i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 @1 l& z$ D, Q: V* E9 T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 L8 h( ?& ?) R) T3 I) [9 p. I( j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9 D( g$ O& ^' p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6 G( C- ~* r  i3 I; u: t
; S* [" v  g6 i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f0 Q/ s1 i- f9 A/ n: r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t3 d. m) v  H+ g
9 `3 j8 p" t+ b; n! s/ Z2 x9 I' w*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 _/ U7 m4 N% l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h# x! W) T3 t; m3 o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7 V4 C2 a; u4 ?: E' t
" e" v7 z" c0 u& z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P+ U# M9 \0 R3 W6 ]) k" a4 f- G

+ @# \' _! u$ V6 U# ^% F; G6 j$ Z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U9 P2 G" b1 ?, _- A$ O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5 O2 b) s( P, ]4 H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X. a3 f# f, s+ N% J- r6 V2 I1 l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2 c* e1 w( w9 m$ @7 C
都是不合时宜的。9 [4 C  W1 X1 Y7 h- Y: D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4 d! `: [- k  Y) q. y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w, ^6 R8 E2 [' N  I8 j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R+ n; P  i/ u' C) i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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