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案中: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请注意:是那个投票的”结果“这一事件或行为会给大妈一记耳光,而不是吉普车。如果吉普车这么说:“我会给大妈一个响亮的耳光!”,老白会裁决他违反版规。现在的情况吉普车是以第三者的语气陈述或描述了这一行为,他并没有宣称给大妈一记耳光,所以他没有违反版规。8 J- ^, Y% B' y3 e: k
本案中:绿荷明确地指出“Suv,怎样了?这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打的挺起劲”可以明确这个人身攻击的对象为吉普车。 $ [* e2 X" c' S3 u所以我支持zsm2002版主的裁决。4 u/ D# |5 y: L i. ^
& o/ {9 Y1 d3 u/ b) [& M; w: t另外,我有两句话要对绿荷版主说:做为普通网友,我理解并同情你屡遭投述的境遇;做为执法版主,我会秉公执法,一切按版规行事。 # H5 S6 {+ B8 W你如果对裁决不满意,投述或弹劾都可以,那是你的权利,但我不希望把家里人扯进来,我很反感你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