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走了一个,上午干完活,才给经理讲要辞工。superviser今天休息,又给她留了个纸条,上面写,我找到了一份全职工作,今天是最后一天.... - J- c# f' v* v4 v. }; n* X
上午,和一个同事交谈,我还说,我干了快4个月,走了10个了,还不算前台的。话音未落,第11个就有了。 6 h C& S' r# S- K% X. F其实,这里根本不缺人。今天来了一大堆人,2个多小时,全部干完了。昨天,superviser还要求两个周末工今天下午3点来干活,讲了很久,她们才同意今天下午来干活。今天早上10点,又通知她们不要来了。如果不是加拿大法律规定,至少3个小时的劳动时间。我们经理一定会招几十个人,早上全部都来,20分钟干完活,全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