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 |' d 馬丁路德在1520年,寫下了影響他一生的幾篇重要信仰宣告,這就是「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教會被擄於巴比倫」、「基督徒的自由」和「論善功」。而當中又以「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一文而定下他對信心和行為的重要剖析,他刻意強調「行為」(Works)並不是獲得救恩的基礎。 6 `% i1 u7 V! K8 h/ q5 K 4 m" x Y% U$ _2 H% Q( J9 ] 他針對當時天主教會把生活和信仰二分化的問題,教會把神職人員歸入執行「屬靈的工作」,而其他人就被列入執行「屬世的工作」這兩極範疇內。對他而言,他是傾向「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他相信無論何人,只要他在上帝裡面有信心,他所做的都必能使上帝喜悅。他的看法和保羅在羅2:15、3:20、加2:16對「律法之功」有十分類似的看法,他們同樣是反對靠行為和積德而獲得救恩,這不是可稱為義的途徑。 有人認為路德所要強調的是「因信稱義」而來的真自由,是一種覺醒的自由體驗。5 t3 F* e2 j) _( [4 R' b) |- W
) R2 K+ H8 M. k( B& S+ V. C 路德的思想顯然與當時的宗教氣氛有密切關係,他個人和奧古斯丁一樣有像使徒保羅般屬靈上的獨特經歷,以致他對羅馬書中因信稱義的教導特別重視,他在「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一文中對行為和信心有詳盡的說明。他相信救恩是從上帝而來的恩典,善行並不幫助不信的人,也不能使他稱義。他認為當時的教會把信心和德行放在一起,這樣就容易把信心看為工作果效的其中一種。路德深信當時羅馬天主教會就像保羅對加拉太信徒的教導,「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3:2)! h$ X, Q* q, b' l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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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路德而言,基於信心,好行為並沒有大小的分別。他更認為是聖靈來釋放人,同樣,救恩也不是基於有多少好行為,而有份量上的分別,進而獲得救恩的信心;他相信信心是一切好行為的起點。他嘗試說明好行為是因救恩而發的,因為這是一個重生的人,他們樂意為上帝而做,並沒有任何人可以累積「公德」來取悅上帝。他強調若然只做好事而沒有信心的生命,這是虛假的工作,這就與救恩完全無關。他認為藉着信,會給人動力來事奉上帝。最後當他試圖回答為何教會仍然有那麼多的禮儀,他說這是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有信心的體驗,也從來沒有嚐到信的大能。 $ y1 M) o: h4 t* M" z0 K( P8 P$ E F, b: j& P
觀察以上觀點而言,可見路德並沒有否定行為的價值,他提出「我們對基督的信並不是教我們脫離行為,只是教我們脫離論行為的謬見,就是脫離稱義必靠行為的謬見。」 / |. [; P3 `7 f* e! i8 s3 u
4 [& H( ~' L: _) J 他所強調的是不要因得屬靈的自由而在行為操守上放縱,他重新指出真自由是從信基督而來。 雖然他沒有完全否定禮儀存在的意義,但他更進一步解釋禮儀的目的和有限性,「因此禮儀在基督徒生活中所處的地位,有如模型和圖案在工程師與建築家中間所處 的地位一樣。模型和圖案不就是長久的建築物,但是缺少它們,什麼也不能建築或製造出來。當建築造成了,它們就作廢了。」 ) d- t9 p2 ~! j+ Y, Z % K7 D) `1 [ F$ l7 Z 對路德而言,他相信沒有人可以藉「善功」來取悅上帝,但他卻對善功有特別的解釋,「我們應當知道,除了上帝所命令的以外,沒有善功,正如除了上帝所禁止的以外,沒有罪惡一樣。所以凡要知道並行善功的,除認識上帝的誡命外,不需要別的。」 9 A6 D' Y( n9 S) H" [ s( E ) t; s- E. y; h& r 以上的觀點指出路德認為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是唯一的善功(good works)。而他認為「諸般善功以相信基督為第一,最高,最寶貴。」 6 w% @: `$ ^+ `7 R3 E0 p. ~ 2 h+ F; e6 @0 W 就是以信基督為所有善功的開始。所以,路德所倡導的就是不能用外在的行為(善功)來決定一個人的信心,亦沒有屬教會或不屬教會的善功,有人形容這是中世紀最革命性的見解。/ T* y: H4 v% `* L% }8 R0 }7 m: N
. L) ?7 o. l l' @' s 從馬丁路德對信心和行為的理解而言,好行為不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好處,它是基督徒真自由的自然流露,這是救恩的果效,而不是因做「功德」而來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