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 Z! g3 Q' [' O s- _" t0 H家长收到IPRC决定的15天之内,可以要求召开第二次IPRC会议讨论家长的关心问题,或者在30天内提出上诉。在收到第二次IPRC会议决定的15天内,也可提出上诉。教育局收到上诉要求后,将组成一个特别教育上诉委员会听审,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由家长指定,这些人对案情事先无了解。上诉委员会一般将在30天内开庭,审核各方提出的所有资料,面试相关人士。家长和其16岁以上的子女,有权参与所有的讨论。上诉委员会必须在庭审结束后的3天内,提出他们的建议(请注意,它是 Recommendation,不是Decision)。因为它是并非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教育局可能在收到建议后置之不理。家长对建议仍不满意的话,可以进一步向特别教育裁判庭提出上诉。此庭作出的裁定,将有法律约束力。 : Y c7 m H: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