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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209|回复: 11

关于“大头熊”禁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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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 M. H$ A& ~4 R5 p. }8 _! U# ~: R' r6 T' m: V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0 p0 T8 C9 m8 m9 J& k( g
/ o. L0 ~3 i# d6 e+ F$ G4 d$ [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免费饭"讨论前的水平,果然有胸襟!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如果没有,你是指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q# M7 [' C; ]/ Q% Z& w% b& Y9 @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  z. Q1 K$ l3 H8 R2 n3 P3 Z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5 V3 t. V4 I+ v8 h8 `' z; I# f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 X  \5 C, f- y5 E; H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 f2 G* Z0 k! W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6 z4 I8 G8 \! |( l' s4 U% j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 d! i1 Z+ a& x7 q" J* ~
他可以删贴,可以禁言,但请给个说明。
! l" }5 A( w) g( V# V我只是要一个解释,这要求一点不过分。6 {: A$ J# ~& a# k) u
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0 d; X: W- u3 T) k% U6 m, k
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我这样说他,说得是事实,一点不过分。
鲜花(2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向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2 p8 ]* u1 K9 S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x) I$ z, f6 v/ y# l, C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 ]# a% H# ~" Y, M& D, p) f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W! e. f7 u8 r#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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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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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n* J( Z) s4 q9 t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2 I3 O2 q8 t5 Q4 v( J/ R% C+ a3 D- a4 r
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7 v% k: p) F' w1 G4 l! N4 x5 `8 y9 m' H& Y3 d
你不欢迎,不代表别人不欢迎。
7 `! T5 J3 E* D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这件事不算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h5 {8 t7 K0 Q/ ^+ z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9 {% B! L; x7 p; s6 a0 f, a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 [" c7 n6 b, l+ s! y# X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头熊,如果不做解释,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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