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初来的爱城,最初的两个月在一个西人老太太的homestay 。并且十月初时候告诉她我十月末要搬走,因为搬家那天找不到她人,只好先搬了,回去再找她,她就不给押金了。说“我没有住够3个月,耽误她挣钱了” 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当初给她钱时,1700打了收条上面写:“两个月700房租加300的押金”然后是她的名字和日期$ b( I( Q1 C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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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找她很多次 都不给,我并没有破坏她的任何家具!1 f/ F m; 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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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爱城 前辈告诉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要回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