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43|回复: 13

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学法律、做法官之前,先好好学学道德! 没有道德为基础,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 b$ C# k9 l+ i9 r/ U, P
  z7 o- I: e% F$ @: E- }9 b
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严重跑题, 1 ]7 h1 J8 m4 R( z  G/ Z
5 B! L! W3 O! c
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不是以哲学为基础。所以,天底下,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 ]  i/ Q2 f1 C# d; l+ ?

: [1 ?; @' f0 ]6 p( S[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2 22:26 编辑 ]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道歉!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而是指请学习使用“道德”这把称!道德是法律的天平,没有道德,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wcjn 于 2009-5-2 22:54 发表 1 {1 F4 o( @" J( O: ]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 O- q# x/ @  h5 ]- T" i0 y7 ]" A* d$ x' D  o0 a- P
不用论,信佛人都是罪人,最没有修养。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所以,觉得自己不错,业障少,就不用去信什么。嘿嘿!
: t. l, m) w$ u4 y
/ ?) j0 p3 {) x6 |5 j) {奇怪,为什麽是刘少奇,王少奇不能写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绿菏姐,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
: i6 u+ E3 Z/ P6 T根据以往,看得出你是说话直、很热心的人。正是基于此,我非常尊重你~~~ ; c( Z4 J8 b, Q$ v  n) k8 g; M
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所以无需道歉~~~
& J: y7 t2 S) V$ j$ B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
& Y7 y- J3 r9 m关于“正义”,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
/ D/ N" U1 p. B6 G还是那句话,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9 R7 g% r: `. Q+ R
5 z! X( z1 a7 O3 B2 w
当然,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再次感谢~~~ / }6 L5 o5 d# n4 u+ A  |
顺祝周末愉快!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0 编辑
% ~, s+ O& M+ i" @" E9 E" l! C8 K2 U" G* \2 j
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太急,修养不够。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精神可嘉!
0 r% l8 C' [- `7 g7 F5 r! s0 n, E
# V; ]7 n1 d" Y其实看来,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有同没有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所以,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如果没有了道德,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 T( l( q) l& R, d/ A

7 n1 o$ Y$ I2 ?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所以,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那就变成诡辩论了。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即耽误大家的时间,又搅乱了道德人心。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但从一心直探下去,答案自然浮出水面。
1 p7 Z3 B  Q' }$ f% R, {0 ?( f( }/ o% A9 l5 n; v
再次感谢,你的耐心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5 编辑
% @  c; P0 P* n
$ x: Z( A0 a- F. U8 n# `7 b对不起,多加一句,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很多好人受了委屈、冤枉。就是源于此中原因。0 ]- Y$ T" W) G8 d# e

, ~! @* ^  S! p4 T/ f# ]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5 a; p) h/ z8 P

& y( R- h) x" m6 b& W2 O哎! 慨叹现实生活中,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好人确实难做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5 [$ R' R* U5 V: l6 Q$ G7 _
# m: H; Z  G3 N& e7 U' `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A( ]- V" M& I  k/ l2 W- w" {

) V" M8 T3 v% [8 k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
2 ~& T3 G: `+ {' J2 r7 r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7 o) c) J3 v7 C; Y3 R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P) ~' W5 Y2 k* q% d( _' F8 l
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同意楼上的一半% i  c4 Q5 ]3 v5 N& j  b
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
$ A/ M: \' L7 P  |  {# K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但却没有杀人防火,没有打架' M, Q# S) D) c! Y3 c) z8 f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
  M8 O; ?( h9 H) [+ a' o所以规范网络语言,准确用词,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哈哈,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类似”,没有等同的意思~~~
. A, O  U9 L" E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23:38 编辑 9 p0 i7 q, f! _1 u: X% \& \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C: b- }% k! N
4 l, h+ o; y( \8 H
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道官”如何?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M3 ?/ p, r0 h9 f( M- W! A8 p

% k. T# h6 O4 ?% e: J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 当然我想,这也是不现实的。 算我瞎想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5 14:04 编辑 . O! c) p, f1 X2 B) G1 j: ~
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 \: W1 N. x( Q( m( K绿菏 发表于 2009-5-4 23:35

& b, p1 _( ^- t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但绿菏姐提的这些“警告,告诫,提醒”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 $ K) A6 I" l& |- @2 q: A6 D8 Y
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榜样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Y( J' ^* G( g
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否则,一定送tnds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8-14 13:36 , Processed in 0.142897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